南方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和“动物实验申请”流程
1、实验申请者从实验动物中心网站下载“南方医科大学动物实验申请表”、“南方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研究方案”、“南方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决议书”和“南方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伦理审查意见书”按表格内容认真填写,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将上述“四份表格”设置在一个“文件夹”里,文件夹用“申请人姓名”命名,再将文件夹压缩并发至指定邮箱(邮箱:
nfyspf009@126.com
)。实验申请者先到实验动物中心供销办公室(电话:61648042或62789011)缴纳伦理审查费,审查费收费标准为:350元/项,再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提交到实验教学楼9楼SPF级动物实验部由专人做好登记。(联系人:吴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61648424)。
2、动物实验部将实验申请者提交的实验相关材料分发给南方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整个过程需要30个工作日左右。
3、动物实验部在规定时间内在实验动物中心网站上公布审查情况。如审查未获得通过,则需要重新修改实验方案再次接受审查(需重新缴纳350元/项的伦理审查费);如审查获得通过,工作人员将通知实验人员预计实验开展的时间和实验预算。实验人员需预交60%的实验费用。
4、动物实验人员必须持有“广东省实验动物上岗证”或“南方医科大学实验动物培训”证书,否则将无法进入屏障设施开展实验。
5、实验动物的订购:实验动物原则上由学校实验动物中心统一供应,若实验动物中心没有的动物品种(系),则由实验动物中心统一从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购买,费用由实验人员承担。
6、实验动物到达后必需进行隔离检疫,检疫合格后方可进行动物实验。
7、“实验动物研究方案”(限大、小鼠)审查获得通过的实验人员可到实验动物中心网站主页的“下载中心”上下载“南方医科大学SPF级动物实验部门卡申请表”和“SPF级动物实验部使用须知”,填好后交动物实验部工作人员(实验教学楼9楼东侧,电话:61648424)以申请实验室门卡,确定自己动物实验的场地(即实验室房间号)。
8、实验开展期间应严格遵守动物实验部各项管理制度,如在非正常开放时间从事实验应提前3个工作日填写“非上班时间动物实验预约申请表”进行预约,便于安排人员值班。
9、动物实验结束后,实验人员应及时结清所有实验费用、办理退还门卡等相关手续。凭缴费凭证到实验动物中心供销办公室(电话:61648042或62789011)缴清动物实验费用,并开具“动物实验证明”。超过4周不缴清动物实验费用者,实验动物中心将在网上公布拖欠实验费用人员名单。
南方医科大学在实验动物中心
2015年4月21日
(联系人:吴清洪 联系电话:61648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