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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档老板毒倒14名大学生获刑

近日,南京玄武法院审理了一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被告人赵某某被认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赵某某当天出售的鸭心烤串。



赵某某的排档,卫生环境堪忧。




 

民警在物流市场查到的亚硝酸钠包装箱。

 

    都说听老婆话的男人能成大事,来自沭阳的赵某某听了老婆的话,没“成大事”,反而“出了大事”。老婆说加硝能让肉变嫩,他就去买来亚硝酸钠腌制食材,结果导致14名大学生中毒,好在救治及时,没有出人命。近日,南京玄武法院审理了一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被告人赵某某被认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大排档点菜聚餐庆祝毕业

    赵某某是沭阳人,小学文化。2013年12月,赵某某和老婆开始在南京农业大学西门外无证经营排档,卖一些烧烤类的食品,主要销售对象是在校大学生。时间一长,有些经常光顾赵某某排档的大学生都已经和他混熟了,想吃东西时,往往会提前打赵某某手机,赵某某按要求做菜,等大学生们到排档的时候,菜就已经备好了。

    今年6月,毕业季即将到来,大学生们纷纷以各种形式进行最后的狂欢,吃喝聚餐当然也是少不了的。6月10日21时许,南京农业大学学生陈某某等像往常一样,打了个电话给赵某某,点了很多他们平时爱吃的东西,其中包括鸭心、鸭肫、猪肉脆骨等烧烤食品,还有一些炒菜,共240多元。菜准备好后,陈某某等三人正好也到了,一分钟没耽搁,把菜都带了回去,大家聚在教室里边吃菜边喝啤酒。

    14名大学生吃了烧烤后中毒

    陈某某等人没想到的是,他们信赖的赵老板,这次竟然出了岔子。吃了赵某某的烧烤后,陈某某逐渐感觉头晕,紧接着又出现了手指甲和嘴唇发紫的现象。陈某某一开始还以为是自己身体出问题了,但很快,和他有同样症状的人一个接一个出现了。最终,有14个同学都出现了头晕、手口发紫、呕吐等现象,其他同学当即意识到他们可能食物中毒了,而此时已经是6月11日凌晨1点多了。

    随后,14名同学都被送到南京军区总医院治疗,其中4人因症状严重,甚至进了重症监护室。经检查,这14名同学全部被诊断为亚硝酸盐中毒。好在救治及时,14名学生经治疗症状明显好转,当天就出了院。与此同时,玄武警方将赵某某夫妇控制住。赵某某称,他以往腌制食材一般都在一个小时左右,6月10日当天他有事,这些用于烧烤的食材就腌制了三四个小时。而他后来也发现鸭心颜色发红,有点不正常,但因为舍不得扔,就做了给学生吃,没想到引起了这么严重的后果。

    听老婆话买来亚硝酸钠腌食材

    赵某某坚称,他腌制鸭心时用的就是普通的食盐,但是,这与医院的诊断结果严重不符,因为普通的食盐很难产生这么大剂量的亚硝酸盐中毒。经民警反复讯问,赵某某终于承认,之前说了假话,他实际上是用亚硝酸钠腌制了这些食材。“今年5月份,我老婆跟我提出来别人烤肉都用硝,这样肉嫩,叫我也买一点,所以我才去买的。”

    赵某某说,今年5月底,他去江宁某物流市场一家店里说要买硝,店主就拿了一包透明塑料袋包着的黄色结晶体,上面写着黄色亚硝酸钠,说这就是硝,他付了20元,就拿回去了。6月8日上午11点,有几个学生要吃烧烤,赵某某就用普通的不锈钢汤匙挖了一平匙亚硝酸钠,腌制了鸭心鸭肫等食材,结果那批学生没吃,之后城管来了,把赵某某的煤气罐没收了,不允许他在外面摆烧烤摊,他就把这些食材收起来出门了。

    问题食材超过国家标准100倍

    6月8日下午3点,赵某某回来将这些腌好的食材用竹签串好,用方便袋包着放在了冰箱里,此时,距离他上午腌制食材已经过去了四个小时。当晚9:30,赵某某将食材带到摊子上,后来没有用,到晚上11点又带回家,重新放进了冰箱里。一直到6月10日晚接到陈某某的电话后,他才把这些食材拿出来重新烤。此时,距离该食材被初次腌制已经过去了近60个小时,并在三十多度的室外高温和冰箱之间来来回回转移了数趟,已经开始发生变化。

    缺乏文化的赵某某对此一无所知,仍把食材加工后卖给学生,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玄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鉴定,在赵某某的家中搜出的食材中亚硝酸盐含量分别为:烤鸭心1352mg/kg,生鸭心810mg/kg,猪肉脆骨3322mg/kg。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允许添加的亚硝酸盐残留量为每公斤30毫克,对照此标准,上述食材中超标最高的食品竟高达100倍。“我以前从来没用过亚硝酸钠,不知道怎么用,也不知道用多少会引起中毒。”赵某某这样告诉民警。

    为避处罚偷偷把罪证倒下水道

    但是,民警在赵某某家搜查时,并没有搜到亚硝酸盐。那么,食品腐败会不会引起超标呢?民警询问了南京农业大学食品系有关教授,该教授表示,仅仅是食物腐败不可能造成亚硝酸盐含量如此之高。比如,每公斤白菜自然含有3毫克亚硝酸盐,经过一段时间的腐败,可能会增加到12毫克,但绝不可能增加1000倍这么高,除非人为添加。民警又讯问了赵某某,他这才承认,他因为害怕处罚,偷偷把剩余的亚硝酸钠倒进下水道了。

    南农的教授还告诉民警,人体每天安全摄入亚硝酸盐的量为0.06毫克每公斤体重,一般讲,3克是一个成年人的致死剂量。亚硝酸盐有护色作用,可以使食物的颜色比较漂亮,会使肉类发红,同时,还可以使味道变好,并有防腐作用。所以,很多小摊贩喜欢添加这类物质,国家规定食品厂可以按一定标准合法添加,但餐饮业是不允许添加此类物质的。教授表示,喝啤酒也可能会导致亚硝酸盐的中毒限量减低,但不会使硝酸盐转化成这么高量的亚硝酸盐。

    销售毒食品终获刑一年多

    玄武检方认为,被告人赵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法庭上,赵某某及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定性不持异议。辩护人提出,赵某某系初犯,当庭自愿认罪,案发后积极赔偿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4万元,确有悔罪表现,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南京玄武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某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鉴于赵某某系初犯,当庭能自愿认罪,且积极赔偿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确有悔罪表现,均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赵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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