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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3年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 团粤联发〔2013〕7号 关于开

中  共  广  东  省  委  宣  传  部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共  青  团  广  东  省  委  员  会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少 先 队 广 东 省 工 作 委 员 会

广  东  省  志  愿  者  联  合  会

团粤联发〔2013〕7号
   

关于开展2013年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单位党组织,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党委宣传部、团委、文明办、少工委、志愿者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义工联),各高等学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省直机关团工委:
今年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50周年,今年3月是广东第二个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为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的要求,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团省委、省文明办、省少工委、省志愿者联合会定于今年3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3年“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以下简称“行动月”)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3月
二、活动主题
传承雷锋精神  深化志愿服务
三、活动口号
粤志愿  粤幸福
四、组织机构
成立由主办单位负责人担任正副主任、主办单位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组委会(详见附件1),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志愿者联合会,负责行动月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地市参照成立相关机构,落实各项活动安排。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行动月”集中行动日活动。3月2至5日为集中行动日。期间,由各地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和机关党团员带领各类志愿者代表前往志愿服务站点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行动月”活动。每个地市组织动员志愿者队伍结对志愿服务站点开展活动,掀起全省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潮。
(二)开展机关党团员“行动月”活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党团员志愿者服务队,在行业窗口、办事大厅、公共场所和社区等领域设立党团员志愿服务示范岗,广泛开展“成立一支志愿服务队伍、结对一个志愿服务站点、组织一次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一次主题服务活动、推出一项优质服务措施”等“五个一”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内化为机关党团员干部的行动自觉。
(三)开展各行业各领域“行动月”活动。各行业各领域要按照《关于发展广东行业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粤文明委〔2012〕8号)的要求,积极建立行业志愿者队伍,组织行业志愿者走进社区、走进基层,广泛开展扶老助残、帮困解难、应急求助、便民利民以及倡导文明礼仪、维护秩序、保护环境等专业志愿服务活动;各级文明单位创建单位要结合实际,走进困难群体开展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各类社会志愿者组织、社会志愿者骨干要发挥自身特点,为空巢老人、留守少年儿童、残疾人、异地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等群体提供各类服务。
(四)开展大中小学生“行动月”主题团队日活动。在高等学校,积极推进大学生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大学生志愿者深入街道、社区和农村,广泛开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环保等各个领域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主题团日、主题队日活动,动员中小学生就近就便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五)开展“行动月”志愿服务微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策划微直播、微访谈和微志愿等活动,以图片、视频和文字等形式,及时发布“行动月”活动信息和图片,挖掘并宣传志愿者团队和个人典型事迹,并@广东共青团和广东志愿者微博。
(六)开展共青团关爱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各地团组织和志愿者组织要借助春季新学期开学契机,摸查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的学习生活情况,结合实际安排学期服务计划,进一步扩大结对覆盖面,集中举行志愿服务团队与异地务工人员子女较集中学校的结对仪式并在网站上公示结对关系。要组织动员志愿者走进异地务工人员子女较集中学校、社区,集中开展朝阳快乐营、七彩课堂以及网上晒“七彩课表”等活动。要加强项目专员队伍建设,集中举行项目专员上岗仪式,开展项目专员培训,增强项目专员责任意识。要深入实施“稻草人”计划、“健康同行”和公益志愿大讲堂等项目,组织引导社会志愿者组织积极参与关爱行动,扎实推进志愿服务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要以培训、讲座、论坛、主题沙龙等形式,鼓励和帮助公益志愿组织提升服务水平、承接公共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行动月”活动是传承雷锋精神、深化志愿服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投身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对接,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发动,确保成效。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各行业、领域、阶层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围绕民众迫切需求和社会建设需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确有成效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志愿文化的引领作用,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征集和展播志愿服务公益广告、歌曲、微视频,宣传报道活动信息和活动情况,深入挖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粤志愿·粤幸福”的活动氛围。
“行动月”期间,各地各单位于每周五前(请专门安排一名信息员)报送上周工作简报和活动动态(文字和图片)、于3月25日前报送全面工作总结(含活动信息统计表)到团省委。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行动月”工作考核。

   省委宣传部联系人:马文广               电话:020-87195398
省直机关团工委联系人:陈辉             电话:020-83132917
   团省委联系人:黎业辉,朱吉鹏           电话:020-83861999
邮箱:gd_zyz@126.com                   微博:广东志愿者

附:1.“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组委会名单
   
点击浏览该文件 (122, 26.00 KB)

2.“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活动信息统计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126, 36.00 KB)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
                                 
201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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