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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五•四表彰”申报材料评审工作

各考评组成员: 为更好的开展我校2008-2009年度五四表彰工作,保证表彰评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校团委决定设立专项考评组,统一对申报差额评选项目就其申报资格和实力进行书
各考评组成员:
  为更好的开展我校2008-2009年度五四表彰工作,保证表彰评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校团委决定设立专项考评组,统一对申报差额评选项目就其申报资格和实力进行书面评比。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集体项目:团日活动品牌项目、“五四”红旗团委。
(二)个人项目:十佳组织委员、十佳宣传委员、十佳学习标兵。
二、评审原则
坚持标准,公平公正,树立典型,宁缺毋滥。集体项目表彰上,不搞比例分配、不搞综合平衡,比材料、比工作政绩。个人项目中任职团干部少于1年的不做考虑;集体项目中本学期内没有参与、组织校级团学活动工作的不予考虑。
三、评选条件
详见《关于2008-2009学年度南方医科大学共青团系统各类先进评选的通知》团发字〔2009〕7号。
四、评审办法
评审工作主要以书面审查方式进行,各评委对各项需评议的申报材料(附后)进行审核,确定考评结果并填写相应的附件。
五、实施办法
1、审核时间
2009年5月11日——2009年5月14日,请各位评委务必于5月14日将评审结果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2、审核内容
(附件一至五)。
3、各申报表及事迹材料
(附件六将以电子版形式发给各评委)。
 
附件一:共青团南方医科大学申报“十佳组织委员”评审表
附件二:共青团南方医科大学申报“十佳宣传委员”评审表
附件三:共青团南方医科大学申报“十佳学习标兵”评审表
附件四:共青团南方医科大学申报“五四红旗团委”评审表
附件五:共青团南方医科大学申报“团日活动品牌项目”评审表
附件六:各申报表及事迹材料(将以电子版形式发给各评委)
(联系人:马茜   联系电话:48485   传真:48675)
 
共青团南方医科大学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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