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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室借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20   点击数:

各单位:

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室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将借用教室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借用教室开展的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不得利用教室开展任何与所申请活动名称或内容不符的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审核批准过的教室用途;不得假借教学活动或学生社团活动等名义申请教室;未经学校批准,不承担对外培训及校外机构来校教学任务,不得以考研经验交流会、讲座等名义借用教室引入校外培训机构来校发放宣传材料,不得聘请校外教师来校授课;不得将借用教室转借(租)给校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二、借用流程:①相关单位因组织学生点名、就业招聘宣讲、岗位培训、学习经验交流、团学活动等事项借用教室,需填写《教室临时借用申请表》;②相关单位因举办各类学术会议、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以及其他形式的大型活动借用教室,需要在学校OA系统申请《讲座、论坛、报告会、大型活动等审批表》,审批通过后,填写《教室临时借用申请表》;③相关单位因教学活动临时借用教室,需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教务系统办理借用手续,详细标注专业班级和具体用途,经教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附件:《教室临时借用申请表》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9月20日 

(联系人:校本部 郎立明,电话:020-62789291;顺德校区 胡建华,电话:0757-29985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