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实验动物管理中心、中心实验室,资产经营公司:
寒假、春节将至,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切实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稳定的校园环境,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隐患排查,防止实验室各类安全事件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体原则,明确安全建设目标,将实验室安全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杜绝麻痹侥幸心理。
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各单位要在假期前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隐患全覆盖检查,对照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系统梳理安全隐患清单,逐条落实整改,做到“不留漏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各单位要着重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实验室特种设备,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高危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自查整治,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
三、切实做好实验人员的监督管理及引导。各单位要提前安排好实验计划(包括实验人员、时间、地点、实验项目等),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严禁独立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如需开展,请务必在实验前做好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严禁单人开展高危实验活动项目;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各单位要在假期前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动员工作,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切实提高师生应对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做好实验室水、电、气、仪器设备等安全管理。假期期间,在无实验任务情况下,应确保水、电、气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应安排值班人员监控;离开实验室前务必关好门窗,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和加热源,严防溢水、漏电、火灾等事故发生。
五、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各单位要认真核查危险化学品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严”;要严格遵守学校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专人专柜保管制度,严防发生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安全事故。
六、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各单位要系统梳理和摸排本单位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项目情况、实验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管理情况等,强化生物安全防控意识,严格贯彻落实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严防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具有传染性、致病性的菌种、病毒须严格按有关规定保存、运输和使用,用毕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做好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高压灭菌锅应在具有安全操作及管理资质人员指导下进行;要保证气瓶存放场所通风良好,气瓶使用操作规范;使用前须检查瓶体状态,核对瓶体标签,做好使用登记,不开展实验时关闭主阀门,远离热源。
八、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假期期间,要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工作,严禁随意丢弃和倾倒;实验室危险废物要存放于固定区域,要确保存放危险化学废液场所通风,并张贴明显警示标识,做好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
九、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值班责任制,安排专人值班和巡查各大楼实验室,对重大危险源应做到定时巡查和记录;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电话上报,坚决避免真空管理。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24小时值班电话:020-62789008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月6日
(联系人:徐圆圆,联系电话:020-6164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