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实验动物管理中心、中心实验室,资产经营公司:
“五一”国际劳动节假期将至,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为切实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在假期前对校本部、顺德校区等实验场地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工作,形成《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并于5月6日前提交报告签字盖章版(PDF格式)。加强对开放运行实验室条件、人员、实验项目等安全审核把关,落实好实验室安全运行及人员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实验室运行及人员健康状况。
二、加强实验室危险源管理。严格遵守学校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管理规定,严防发生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安全事故。做好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高压灭菌器要在具有安全操作及管理资质人员指导下进行,确保气瓶固定,存放场所通风良好加强实验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管理,规范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强化生物安全防控意识。加强实验室水、电、气、仪器设备等安全管理,确保无实验任务情况下水、电、气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
三、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做好实验室化学废液、废旧试剂、动物尸骸、生物医疗废弃物等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工作,严禁随意丢弃,防止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因处置不当污染校园环境,危害师生公众健康。一经发现偷排、偷倒实验室废弃物现象,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事故责任人严肃处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要存放于固定合适区域,并张贴明显警示标识。实验动物尸骸回收时间: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生物医疗废弃物回收时间:每周一、三、五11:00-14:30;回收地点:实验教学楼一楼。
四、加强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值班责任制,实验室值班员每天做好开放运行实验室使用登记,详细记录所开展实验项目、人员进出时间、实验人员姓名、人员健康状况等。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要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电话上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24小时值班联系电话:020-62789008。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3.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29日
(联系人:徐圆圆,联系电话:6164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