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校设字﹝2020﹞1号)要求,为加强设备采购计划性和提高设备采购执行度,拟开放秋季学期校内预算经费采购设备计划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设备采购计划的经费需为学校财务处下达的校内预算经费(详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
2024年8月30日-9月15日
三、申报要求
1.校内预算经费采购设备计划的填报工作原则上每学期仅统一申报一次,请各单位应统筹安排好本单位的设备购置需求,及时在设备管理系统一次性集中填报采购计划。
2.按照学校计算机设备采购和管理细则要求,各单位办公用途的台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编制数或实际在编人员数,超过配置限额的采购计划,须经学校审批后方可采购;各单位原则上不再新购置办公用途的便携式计算机,确因工作需要,需经学校审批后方可采购。
3.确因工作急需、临时发生的设备采购项目,实行一事一报,由各单位按照学校经费审批权限报批立项后再提交采购计划。
附件:1.校内预算经费项目代码归类表
2.办公用台式计算机采购审批表
3.办公用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采购审批表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4年8月30日
(联系人:刘树森,电话:62789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