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目前有个别单位及采购人仍未填报设备采购计划。为保障资金使用进度,加快设备采购效率,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加快2024年度采购计划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使用冲补强经费(G6)、国库科研经费(G8)以及其他预算内项目经费的,且完成学校立项的设备采购计划。
二、申报时间
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设备采购计划填报,且通过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业务主管审核。
三、相关要求
1.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各采购单位或采购人,要切实履行采购主体责任,认真进行市场调研,科学编制采购需求。无预算、超预算的不予受理。
2.项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
3.逾期申报导致无法完成年度采购计划的,一切责任由采购申报人承担。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4年9月4日
(联系人:刘树森,联系电话:62789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