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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2025年第4批次复印纸采购直接订购成交信息
作者:   时间:2025-12-17   点击数:

校本部2025年第4批次复印纸采购直接订购成交信息

根据总务处提交的复印纸采购计划,由招标采购中心执行的复印纸成交情况详见下表,请注意: 

1.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采购人应当自完成交易活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26号)的有关要求,属于电子卖场的项目,各单位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云平台完成合同备案并公开。


2.请及时将合同扫描件传给我中心,我中心只能等总务处将合同扫描件传我中心后,我中心才能去备案及公开合同。若未在规定期间内反馈合同执行情况,产生的后果由总务处自行承担。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自2025年1月1日起,通过电子卖场、批量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开展简易交易的货物项目,采购方应当履行付款义务,确保相关款项得到及时全额支付。供应商在系统完成发货确认操作后的45天内,采购人应在系统如实更新支付情况和上传支付凭证。如逾期未支付,系统将限制电子卖场、批量采购、框架协议等交易权限,支付完成并上传凭证后予以恢复。请各用户单位及时将对应订单号的支付凭证给总务处或招标采购中心。


4.2025年11月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出现重要通知:“已有批量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的,应按批量采购、框架协议采购规定执行。需在电子卖场集采商城直接采购的,应加强价格对比。在同等型号、配置、服务等前提下,应选择报价低的产品。如在其他渠道发现报价低于电子卖场最低价格的,可以在其他渠道购买价格更低的商品,并将相关佐证材料随财务票据一并入账,留存备查。同时将价格更低的商品有关情况、购买记录发送至省财政厅及同级财政部门。

5.订单售后事宜,请直接拨打供应商联系电话并提供订单编号(相关信息可在下表“供应商”、“订单编号” 及“联系电话”中获取)。

6.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采购中心王老师(联系电话:61648823)



校本部2025年第4批次复印纸采购执行情况明细表

统计截止时间:2025-12-16

成交供应商:史泰博电子商务(天津)有限公司

供货商联系电话:15813396601高韵英

订单编号:DD-2025-2697935

序号

商品名称

采购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合计金额
(元)

1

UPM 佳印80克A4

332

119

39508

2

UPM 佳印80克A3

11

238

2618

3

卓越佳印85克A4

223

132

29436

合计





7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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