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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2日 | 来源: | 作者:
各单位:
2018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项目申报者在网上完成申报后,打印并报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一式1份)于9月20日前报送学院办公室。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0日是。
申报网址:http://gdcme.wsglw.net/admin/login.aspx
中医药学院
2017年9月12日
广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内容和形式要求
广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评审应以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等医学技术发展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信息为主要内容,适用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注重针对性和先进性。项目内容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国内或省内发展前沿或达到先进水平;
2.国内外中医药研究动态及先进技术的引进与推广;
3.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先进技术的引进与推广;
4.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科技成果的应用与推广;
5.填补省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或已获专利项目的推广;
6.中医经典著作学术思想的研究;
7.研究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已获奖励的成果的推广应用;
8.运用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中医药的新进展。
二、项目承办条件
1.师资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务,其主要教师应有2/3为副高以上技术职务;项目举办单位,外聘教师原则上不超过1/3(学术团体除外);
2.学分授予: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新颁发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授予办法》规定执行,省级I类学分,按6学时授予1学分计算,每个项目最多不超过10分。
3.获成果奖励的项目或已申请了专利的项目,请将相关证书复印件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