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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2021年度广东省科技创新普及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0日 | 来源:科研院 |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发布2020~2021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493号),现组织开展广东省科技创新普及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实行公开申报,根据不同类型项目分别采取竞争择优、事后奖补、地市科技局推荐、定向委托等方式,经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遴选支持项目和入库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 申请人应提供申报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提供承诺函,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属于事前立项的,项目一经立项,系统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自动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和申请变更。
(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现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在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涉案信息中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有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7.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
三、申报方式
(一) 项目申报。
由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有关资料。
(二) 申报时间。
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17:00;
各二级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5日17:00。
附件:1.2020~2021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竞争择优类项目申报指南(专题一至专题八)
2.2020~2021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定向委托类项目申报指南(专题九至专题十四)
科研办
2020年8月10日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61648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