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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学院关于遴选一流本科专业专项工作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9日 | 来源: | 作者:
各教研室(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提升专业建设质量和水平,实现专业内涵式发展,即日起启动学院一流本科专业专项工作组成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针对我院开设的所有专业,由专业负责人担任组长,每个专业遴选3-6名成员成立一流本科专业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成员在专业负责人的带领下负责本专业建设的具体工作。
二、遴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二)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熟悉本专业发展现状,热爱本科教学,关心本专业发展,了解专业人才社会需求。
(三)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能够承担相应职责任务。
三、工作职责
(一)协助专业负责人组织制定、实施本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参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或修订。
(二)协助专业负责人组织制定、实施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培养计划。
(三)协助专业负责人组织开展本专业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了解本专业最新教学改革动态和趋势,能够有效对教学模式、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等教学管理进行建言献策。
(四)协助专业负责人制定专业生源质量提升计划,组织实施本专业教学质量管理、教学专项评估、毕业生质量调查分析。参与本专业学生见习大纲、实习大纲、毕业论文(设计)规范的修订。
(五)为建设一流本科专业提出建议,协助专业负责人完成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相关材料的撰写。
(六)配合学院和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与本专业建设相关工作。
四、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或科室推荐。符合条件者可填写附件《一流本科专业专项工作组成员报名表》,电子版于2020年3月30日前报送教学办,纸质版于学校正式开学1周内提交教学办。
2.教学办在资格审核、充分考察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报专业负责人审核。
3.专业负责人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在充分考量推荐人选政治思想、业务水平、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出初步人选报学院。
4.发文聘任。经学院批准后正式发文聘任。聘期为4年。
五、相关说明
(一)专业建设是本科教学的基础工作,建设一流本科专业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振兴本科教育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专项工作组成员要在学院和专业负责人的领导下积极做好专业建设相关工作,共同推动专业建设与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一流本科专业专项工作组成员工作量纳入学院教学管理年度考核津贴,当年考核合格后,按照具体工作量发放补助。
附件:一流本科专业专项工作组成员报名表
中医药学院
2020年3月19日
(联系人:汪升薏,戴娇娇 联系电话:78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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