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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实习基地-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5日 | 来源: | 作者: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Guangdong Institute for Drug Control,简称GDIDC)是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设立的法定、非营利性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具有独立第三方法人资格,经费来源于财政核拔。始建于1962年,1983年卫生部列为口岸药检所,1992年广东省政府批准增设广东省药品质量研究所,1999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授权开展人血白蛋白检定工作,2000年成建制由广东省卫生厅划归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省人事厅批复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2008年起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2009年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增加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任务。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建立了由最高管理者领导的,技术运作、科技开发、支持服务和质量监督四线支撑的管理体系,并按照“一岗双职、两人负责”的原则设置工作流程。目前,内设 18 个工作部门,其中包括 7 个职能科室(业务科、办公室、人保科、财务科、质控室、科技办、计算机室)和 11 个检验室(化学室、抗生素室、中药室、生化室、药理室、研究室、微生物室、保健食品室、化妆品室、中药标准检验室、化药标准检验室)。     
        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定,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依法承担全省药品上市前的注册检验、药品上市后监督检验,以及进口药品口岸检验,同时承担国家授权的部分生物制品批签发及检定工作。我所职能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项:一是药品上市前的注册检验,二是药品上市后的监督检验,三是涉药单位药检业务指导。具体而言,我所有九项法定职能:
        1 .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要求(含进口药品)的药品检验任务,以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部分医用材料、药用包装材料的生物学检验任务。
        2 .负责本省药品质量检验的技术仲裁工作。
        3 .承担国家部分药品标准的起草、修订工作。
        4 .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生物制品强制检验和辖区生物制品的质量检验及技术监督任务。
        5 .负责完成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抽验任务,制定本省年度抽验计划草案,为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质量公报提供技术数据。
        6 .开展药品检验、药品质量、药检方法的科研工作。
        7 .负责本省各市药品检验所业务技术指导和检查工作;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质检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8 .负责本省药品检验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9 .承担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药品检验任务,接受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委托的检验项目。
        在业务方面,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上受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国家药典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导,下对本省各地级市药品检验所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研究、教学部门的药品检验及其方法学研究负有指导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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