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1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3-12-12 15:58:47】

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附属医院,就业指导中心,顺德校区管委会,基因工程研究所:

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年度财务收支、经济运行及预算执行情况,做好年终决算工作,现将做好2013年决算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项目立项截止时间

根据决算工作的时间安排,结合预算立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各部门申请设立预算项目的时间截止到20131216,此后财务处不再受理预算立项的申请,年度预算立项工作正式结束。

二、年终财务决算时间

(一)银行付款业务(含国库资金)(转帐支票及银行电汇业务)截止日期为20131220,现金付款及内部转账业务截止日期为20131225

(二)201312262014112(含节假日)为财务处内部年末结转账时间,2014113对外办理核算业务。

三、及时清理各项收入

(一)有上缴任务的各单位严格按照预算安排的收入上缴任务20131225日前及时上缴各项经费,确保学校年度经费收支平衡。

(二)业务部门应及时催收各单位应返还学校代垫的人员工资、补贴、保险等经费。

(三)各单位发生的对外服务等各项创收收入应及时上交学校,以便进行分配。

(四)学校到账的各种科研课题经费请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认真查询确认经费到款情况,及时办理经费入帐手续。

三、严格执行预算,加快国库资金使用进度

(一)各单位应严格按年初预算项目经费开支内容开支各项经费,严禁年终恶意突击花钱,坚决制止伪造办公业务虚报冒领的造假行为。

(二)对学校预算安排的项目经费拟下拨到单位或个人的要充分论证,依据合理,附相关详细资料,年终不得变相以转拨经费的形式执行预算。

(三)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有关预算执行的文件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国库支付项目预算执行工作,在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加大经费支出力度,在省财政厅规定的支付时间之前抓紧列支。

四、按时还清各项借款

由于各项借款将占用下一年度经费指标,影响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及执行,各单位负责人应加强重视本部门各项借款的清还工作,特别是国库资金项目中借款更要及时办理冲账,于2013122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核销手续。

五、清理清还本年票据

(一)各单位从财务处领取的发票、收据和内部结算凭证,无论是否用完,按省财政厅要求,均须于12 月2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缴销手续,不得跨年度使用。票据办理缴销手续后须重新领用的,可按规定办理相关的领用手续。

(二)预借财务票据(税务发票或收据)的,请及时清理回收款项,于20131225将相关经费上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手续。

六、非独立法人核算单位年终决算工作

非独立法人核算单位严格按照不同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合理核算经营成本,自筹承担生产创收人员经费,按实际上缴学校,做好帐套清理及年终结转工作。

九、及时编报二级核算单位财务决算报表

附属医院、校办产业及独立核算单位的2013年决算,按省卫生厅、教育厅要求上报,并报学校备案。决算应详细列明经费收支结余情况、资金增减与周转、债务情况、偿还债务能力和财务风险、财产物资利用情况、财务分析与评价、在建项目预期进度及工程竣工决算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重大投资项目情况、本年度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新年度财务工作计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财 务 处

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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