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校本部教学馆外墙维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SMU[2016]GC009)于2016年8月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进行开标评标。现就本次项目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校本部教学馆外墙维修工程项目
(二)项目预算:38.10万元
二、招标公告公示日期:2016年7月22日-2016年7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三、招标公告媒体:南方医科大学校内公告(http://portal.smu.edu.cn/xngg/),南方医科大学信息公开(http://portal.smu.edu.cn/dwxwgk/),南方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http://portal.smu.edu.cn/gyzc/gztb)
四、评审信息
(一)评标委员会名单:冯一峰(组长)、侯大铭、钟锦湖、易文周、张巍(用户代表)
(二)评审日期:2016年8月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三)评审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行政楼会议中心秋水堂春风厅。
五、监督
    为了确保公开、公正,由基建处杨国峰参与监督,开标评标过程采取视频监控,将各项评审评分资料及监控录像保存归档,以便检查。
六、开标评标有关情况
(一)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情况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函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文件密封完好 | 投标报价(含货币单位)
 | 备注 | 
        
            | 1 | 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已提交 | 已提交 | 是 | 376,960.47 | 无 | 
        
            | 2 | 广东一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已提交 | 已提交 | 是 | 372,160.59 | 无 | 
        
            | 3 | 广州荣祥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已提交 | 已提交 | 是 | 374,258.42 | 无 | 
        
            | 4 | 广东恒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已提交 | 已提交 | 是 | 312,394.77 | 无 | 
        
            | 5 | 广东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已提交 | 已提交 | 是 | 342,861.80 | 无 | 
        
            | 6 | 广东御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已提交 | 已提交 | 是 | 378,900.83 | 无 | 
        
            | 7 | 广东宇丰建筑有限公司 | 已提交 | 已提交 | 是 | 331,098.27 | 无 | 
    
 
 
(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4家投标供应商通过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广州荣祥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御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宇丰建筑有限公司3家投标供应商因工程量清单存在报价漏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三)综合评分法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 序号 | 投标人 | 商务得分 | 技术得分 | 价格得分 |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 综合得分 | 排名 | 
        
            | 1 | 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5.60 | 22.20 | 33.15 | 376,960.47 | 80.95 | 1 | 
        
            | 2 | 广东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9.80 | 20.40 | 36.45 | 342,861.80 | 76.65 | 2 | 
        
            | 3 | 广东一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60 | 18.40 | 33.58 | 372,160.59 | 72.58 | 3 | 
        
            | 4 | 广东恒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60 | 13.20 | 40.00 | 312,394.77 | 60.80 | 4 | 
    
 
 
备注: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四)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76,960.47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42,861.80元。
七、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方医科大学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
联系方式:电话:020-61648665;传真:020-61648665
八、退保证金查询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退保证金手续将在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后原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九、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南方医科大学纪委监察处
监督电话:020-61648107 传真:020-61648107
 
 
 
                         南方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