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

首页 > 招投标信息 > 正文

南方医科大学学生1号公寓架空层改造工程及校史馆、人体科学馆项目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7年09月01日 15:34    作者:    来源:     点击:

  南方医科大学就学生1号公寓架空层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及校史馆、人体科学馆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内容

(一)内容一:

1、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学生1号公寓架空层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2、本次工程造价暂定为719.72万(不含暂列金56.37万元),招标监理费最高限价为20.07万,监理费低于最高限价的70%,投标人应作合理说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合同价款决算方式:监理费结算价=审计后工程总价×(719.72万元÷中标监理费)

4.监理费中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咨询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监理成本、税金和利润。延期不增加监理费用。

  5、监理服务期:120日历天

  6、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内

(二)内容二:

1、项目名称:校史馆、人体科学馆项目施工监理

2、本次工程造价暂定为:[校史馆350.162万元(不含暂列金29.06万元、后期设计、布展预算费用150万元),人体科学馆288.92万元(不含暂列金28.00万元、后期设计、布展预算费用90万元) ]合计639.082万元,招标监理费最高限价为13.71万,监理费低于最高限价的70%,投标人应作合理说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合同价款决算方式:监理费结算价=审计后工程总价×(639.082万元÷中标监理费)

4、.监理费中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咨询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监理成本、税金和利润。延期不增加监理费用。

5、监理服务期:120日历天

6、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

4、拟派:(1)总监理工程师1名,其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2)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套要求:具备工民建1名、电气1名,上述专业应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专业监理人员配备最少2人)。

5、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现场勘察

1、时间:2017年9月8日下午15:00分招标人集中组织投标人踏勘,并填写回执单,迟到报名人和未填写回执单人将被拒绝。

   2、现场详细地点:南方医科大学行政楼前集合

3、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3533336993。

四、报名要求

报名登记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营业执照、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证明文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人员(工民建1名、电气1名)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公示时间及报名登记

1、公示时间:2017年9月1日—9月8日;报名时间:2017年 9月1日—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谢绝登记。

2、报名地点:南方医科大学行政楼一楼国有资产管理处126室(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标书时,投标人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证明文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人员(工民建1名、电气1名)资格证书等;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15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行政楼秋水堂春风厅。

4、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相关证明和身份证明证件原件出席开标会,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6、业主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七、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凌老师  电  话:020-61648665

传 真:020-61648665     邮箱:1289872595@qq.com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行政楼一楼国有资产管理处126室

邮  编:510515

八、监督单位:南方医科大学纪委监察处

监督电话:020-61648107  传真:020-61648107

 

                         南方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9月1日

Copyright © 南方医科大学信息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