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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顺德校区食堂三楼经营资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8年08月16日 18:47    作者:    来源:     点击: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南方医科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方医科大学顺德校区食堂三楼经营资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顺德校区食堂三楼经营资格项目

项目编号:0835-180F336053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梁小姐、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3、302、30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方医科大学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20-6164804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梁小姐、刘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

承包经营服务期限

维修基金底价

南方医科大学就顺德校区食堂三楼经营

5

缴纳维修基金底价:10万元/年,最终缴纳维修基金价格为中标价格(所有维修基金纳入顺德食堂账户管理,用于食堂的运营管理及日常维护)。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引入服务方所出的底价,则视作自动放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已报名参加本项目并获取招标文件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应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5.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8年8月16日08:30至2018年8月22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7日14时30分

五、开标时间:2018年8月27日14时30分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8月16日起至2018年8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选择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现场购买: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近期缴纳税款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

4)提供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

5)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其中资信证明材料要求:①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投标人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要求,且其符合性及有效性将以评标委员会结果为准。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②资信证明的落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开户许可证》的开户银行名称一致,如不一致的,视作不符合采购;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9)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2、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 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并请注明事由:0835-180F33605351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及上述报名资料传真至我司(传真:020-87284598)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gdyzgj@163.com。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1:“南方招标与采购网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投标人注册及报名工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8-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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