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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关于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时间:2023年10月31日 08:37    作者:    来源:     点击:

南方医科大学关于2022-2023学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特编制南方医科大学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

一、主要工作

2022-2023学年度,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推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决策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制度公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效保障了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认真做好决策信息公开。坚持把决策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师生参与学校事务的基础,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全校师生利益的重大问题,均通过不同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议事规程健全,议事范围明确,重大决策经过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师生参与等程序,决议及时下发给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召开第四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学校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职称评审办法、职称评审条件修订情况、公费医疗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情况、工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以及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并就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医院发展、内部管理等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问题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学校每周重要会议、活动安排均通过校园网全校公开,学校重要工作事项都通过文件、会议通报传达,方便师生了解、参与学校事务。

(二)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重点,不断深化招生、财务、资产、后勤、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做到招生信息“十公开”。深化财务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学校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及收费标准等信息。完善财务综合服务平台,开设微信公众号,师生可实时查询经费到款情况、项目开支明细、个人薪酬、个人借款、报销单状态等信息。及时公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资产处置等情况,公示国有资本经营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等信息。开设后勤信息公开专栏,开通网上报修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修缮工程、公租房管理、餐饮服务、车辆管理、水电管理等信息,接受师生监督和评价。深入实施“阳光采购”,在信息公开网、招标采购中心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发布招标采购信息,确保招标采购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三)深入推进制度公开。学校深入推进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校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发布机制。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完成学校章程的修订并及时在校园网公布。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行政制度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OA系统分别设立党群制度性文件、行政制度性文件专栏,新增发布党群制度性文件14份,行政制度性文件20份,方便查阅利用。此外,加强章程、制度学习宣传,将有关内容纳入教职工入职培训、新生入学教育、学生手册等,营造按章依规办事良好氛围。

(四)统筹做好信息公开保密管理。从维护国家安全的全局性战略高度出发,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南方医科大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保障师生知情权的同时,又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防止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持续加强保密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处理涉密等敏感信息的工作能力。组织开展互联网保密自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学校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新闻网、信息公开网、校内公告以及各职能部门、各专题网站。

(2)校报校刊、文件、年鉴、学校简介、宣传册等纸质材料。

(3)专题展、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展览形式。

(4)校内外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传媒形式。

(5)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代表大会、学代会等会议形式。

(6)其他方式:OA系统、粤政易、短信平台等。

2.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2-2023学年,学校各单位网站发布信息约14114条,其中:信息公开网545条,新闻中心3426条,校内公告72条。学校微信公号发布信息215期244篇,联系沟通校外新闻媒体130余次,发稿413篇,出版校报20期,发布信息346条。

3.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信息:通过校园网、宣传册定期公布更新学校办学规模、机构设置、学科建设、在校生情况、师资队伍、科学研究、医疗实力、校级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及分工等基本信息。

(2)招生考试信息:严格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充分利用学校招生网站、微博、微信、QQ群、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新闻发布、咨询热线、校园开放周等媒介形式,积极推进全日制本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各层次招生考试信息“十公开”。严格执行招生考试“六不准”“十严禁”,积极畅通咨询和申诉渠道,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招生考试环境。2022-2023学年度,学校未发生招生违规事件。

(3)财务、资产与收费信息:通过信息公开网、财务处网站公布了上级批复的2022年度学校决算、2023年度学校预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更新了各类教育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及时发布教职工工资发放说明。通过信息公开网发布了539条校内货物、服务采购和基建维修工程招投标信息。

(4)人事师资信息:通过网站、文件公开公布了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职称评审(认定)信息、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公开招聘信息、学校公派出国(境)留学计划、新增人才项目、校领导因公出国(境)信息、干部任免信息以及机构编制调整、岗位设置等信息。

(5)教学质量信息:通过校园网、文件发布以《南方医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南方医科大学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教学督导简报》为代表的教学质量信息。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包括学籍管理办法、奖学金信息、助学金信息以及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信息都已经通过网站、文件、微信平台、学生手册等进行了公开。

(7)学风建设信息:包括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通过学校文件、信息公开网、科研院网站“学风建设”专栏进行了公开。

(8)学位学科信息:包括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及授予信息、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通过学校网站、文件等进行了公开。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包括师生因公出国(境)信息、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中外合作办学情况、与国(境)外机构科研合作情况、以及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都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网站、学校简介等予以及时公开。

(10)其他信息:包括疫情防控、社会捐赠等信息都予以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收到信息公开正式申请1项。因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学校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回复。

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处理信息公开相关起行政诉讼1起。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些制度措施落实仍有待深入,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监督评价机制还不够健全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学校将从以下几方面积极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办公室统筹职能,健全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实现信息公开工作校内全覆盖。

二是进一步发挥新媒体作用。整合优化信息公开网栏目布局,拓展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工作的全媒融合,加强与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接受师生和公众监督。

三是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对有关单位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开展日常督导检查,确保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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