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基建处通知,为统一办理水、电“一户一表”、煤气等住房配套设施手续,苗圃住户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注明联系方式),银行卡复印件4份(注明银行卡卡号,开户行,户主姓名,房号)。请于2017年3月10日前交至总务处房管科(行政楼113房)。逾期未交,请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总务处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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