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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住房、煤气开通证明
发布日期:2017-12-25 点击次数:

9.开具住房、煤气开通证明

事项名称

住房证明开具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入住校本部的全体教职工

办理部门

总务处房管科、综合科

联系地址

行政楼113、122房

联系方式

61648158、61648126

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理条件

入住校本部的全体教职工

所需材料

1、户主工作证复印件(在职人员)

2、户主身份证复印件(非在职人员)

现场办理

流程

在房管科(行政楼113)开证明,到综合科(行政楼122)加盖公章。

网上办理

流程

无

材料传递

路径

申请人——总务处房管科——总务处综合科

办理时限


收费情况


常见问题


相关表格

行政楼113房

备注

总务处只开具户主住房证明,家庭其他成员住房证明可持户主住房证明至社区居委会开具。

开具

 

开具住房、煤气开通证明流程图

 

至房管科(行政楼113)核实住房信息

 


 

至综合科(行政楼122)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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