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对通用类项目执行热点问题的答复
1.什么是通用类项目?
答:通用类项目是指列入《广东省2017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具体包括:货物类(26个品目)、工程类(2个品目)、服务类(9个品目)。不属于上述品目范围的,请对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
2.通用类项目采购金额标准?
答:根据《广东省2017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规定,通用类项目的采购标准为0起点管理,即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执行政府采购。
3.通用类项目采购执行方式?
答:根据《广东省省级2018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通用类项目原则上执行电子化采购模式。根据项目的不同特性,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网上竞价、电商直购和定点采购。
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空调机等3个项目目前只有批量集中采购、网上竞价和电商直购3种模式选择。其余项目鼓励采用网上竞价、电商直购和定点采购模式,以提高采购效率,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另行依法组织实施。
采购单位在执行上述项目时,应认真阅读相关的执行文件以及操作手册(在广东省电子化执行平台查阅)。
4.什么是通用类项目的自主采购?如何把握和实施?
答:根据《广东省省级2018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除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空调机等3个项目外,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确实无法满足采购需求时,在年度累计采购额度内,可以自主采购)。
自主采购主要是为了解决网上商城确实无实际所需商品以及定点采购确实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问题。但必须穷尽既定的交易规则,并注意以下事项:
(1)网上商城确实无实际所需商品。电商直购属于网上竞价的一种补充机制,主要是为了解决小额零星、应急等需求。采购单位对于网上商城无所需商品的需求原则上应先通过网上竞价执行,且不能有唯一性偏好,采购确实失败的,可以通过自主采购完成采购活动。此外,通用类项目是以满足基本办公需求为主,原则上,网上商城有可以满足的替代商品应当通过电商直购实施。
(2)定点采购确实无法满足采购需求。采购单位在执行定点采购时,应首先查询本地区(原则上到地市)的定点供应商并在此范围内询价。本地区确实无定点供应商、定点采购商品库确实无实际所需或者定点供应商的报价确实高于其他非定点供应商报价的,可以自主采购。
执行自主采购的,应按照相关程序,完成采购计划备案(上传自主采购说明,无具体格式要求),按照单位内控管理要求,自行组织询价或谈判等,确定合同承接主体后,完成合同备案(要求供应商在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
5.网上竞价供应商库和商品库、定点采购供应商库和商品库如何查询?
答:采购单位可通过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查询上述相关信息。下一步,将对定点采购服务类项目的市场价格标准予以公开,以供参考。
6.定点采购供应商如何选择?
答: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直预算单位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采购单位可以直接选择一家供应商进行议价,也可以自行选择3家供应商,系统随机配备3-5家供应商后进行竞价。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必须通过竞价方式。
目前,部分单位基于内控的相关要求,对于1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愿意直接确定供应商。建议可以采取线下多家询价等方式,按照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通过电子化执行平台完成合同订立。也可以研究其他方式,但应以提高采购效率为前提。
7.小额零星的定点采购项目供应商不愿意承接怎么办?
答:实践中,由于部分定点采购项目如修缮工程、印刷等,由于金额偏小,定点采购供应商不愿意承接或者报价超出预期。在此情况下,既要符合政策规定又要满足实际所需,建议采取以下2种方式:
(1)项目预算金额已经确定且需求紧急,可以实施自主采购。
(2)年度中经常发生、小额零星的分散项目,可以通过线下邀请的方式,邀请1家或多家定点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在基于报价合理、服务质量优质的前提下,对于年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的项目,采取季度或年度统一结算的形式,与承接项目的供应商通过电子化执行平台订立合同,以此激励供应商承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