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批次通用类设备由招标采购中心执行电商直购、批量集采、定点采购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请用户老师注意:
1、已执行的项目(附表将根据采购执行进展情况不定期更新),请用户老师注意接听手机来电并及时签收设备。
2、供货商送货同时或送货后七个工作日内会提供设备采购合同(乙方已签字盖章)和采购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3、合同签订以及备案注意事项:
1)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合同应在成交通知发出之日起30天内完成签订且在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及公开,鉴于此,请你单位尽快将合同报我中心,以便我中心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相关工作,多谢配合。
2)注意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不可为空,合同签订日期不得晚于履约开始日期。
3)为及时完成合同公开以及备案工作,请各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当天将合同扫描件发送至我我中心,合同名称为:xx单位xx设备(流水号)合同。
4.请各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当天将合同扫描件发送至我中心以便进行合同公开和备案,合同名称为:xx单位xx设备(流水号)合同。
5、广东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地址为https://gdgpo.czt.gd.gov.cn/gpmall-web/index.html#/collectMall;订单到货、售后等事宜,可直接联系电商并提供订单编号查询。
6.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交易规则规定:35天内未完成合同支付凭证录入,将触发黄色预警;45天内未完成合同支付凭证录入,将触发红色预警并限制采购人交易权限。请各单位及时完成支付以及配合完成支付凭证录入(在报账流程结束后及时将银行转账凭证转发招标采购中心)等工作。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招标采购中心凌老师(联系电话:61648822) 或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刘老师(联系电话:789204)
招标采购中心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