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批复,按照你处提出的用户需求,结合你单位推荐的议价供应商情况,我中心按照程序申报执行定点采购,项目已完成议价。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规定和采购招标档案材料归档相关要求,请按规定办理合同签订手续,联系人:刘海中,联系电话:648823;地点:秋水堂春风厅。
定点成交结果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元)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价(元) |
供应商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 |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改造项目 |
278129.16 |
广东五华一建工程有限公司 |
269507.25 |
张月琴 |
13924905213 |
招标采购中心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