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的机构设置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财务工作职能与任务,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内设综合计划科(电话48117)、会计核算科(电话48132)、资产管理科(电话48178)、工薪福利科(电话48134)以及收费办公室(电话47749)、二级财务管理办公室(电话48647)和南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电话50040)。
(二)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的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学校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学校的经济秩序,为学校党委专家理财当好参谋。
2.参与编制学校各项经济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学校各项事业活动计划,负责编制综合财务收支预决算和经费分配方案,努力做好综合平衡。
3.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积极组织收入,监督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学校;根据财权适当下放、财力相对集中的原则,集中管理学校的财务收支,合理调度、运筹资金,保证学校的资金安全;贯彻执行勤俭办事业的方针,严格控制各项财务开支,杜绝浪费,把学校有限的资金落到实处,以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率。
4.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各类资产的管理,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5.积极开展会计核算,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如实反映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地提供各种财务会计信息,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6.对学校会计事务实施规范管理。统一管理各校区的财务工作,对医院财务等二级财务机构及校办企业财务进行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严格遵守和执行统一制定的财经政策和规章制度;对全校财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会同校内有关单位对财会人员的任用、职称(职务)评聘、奖惩等实施管理;会同学校档案室进行会计档案管理。
7.定期检查学校各级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和财经制度执行情况,配合查处财经违纪问题,维护国家和学校财经纪律,堵塞漏洞,确保学校经济安全。
(三)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的岗位职责
1.处长岗位职责
主持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全面工作,负责本单位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规范管理学校的财经事务和经济秩序;依法组织收入,审批教育事业及基建经费支出;负责制定财会管理规范性文件、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管理各种教育收费;管理调度各银行账户资金;审定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负责处理校领导批件;参与学校分配制度改革,协调制定各类收入分配政策;负责会计电算化操作系统权限管理;提供有关高质量的统计、分析资料等。
2.副处长岗位职责
协助处长负责各项分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并且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学校学费等计划外收入规定的制定、操作、核算和分配;组织对学校本级独立核算单位的预算、经费收支等日常管理;审批教育事业经费支出,监督管理二级财务业务;组织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指导监督编制年终决算;提供有关高质量的统计、分析资料;配合接受财政、物价、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
3.综合计划科岗位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实际,组织起草学校各项财务制度和核算办法。
(2) 根据主管部门要求,编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经费预算分配标准,并做好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3) 根据年度预算计划、部门用款计划,按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负责预算内资金核对,做好资金拨款申请工作。
(4) 负责资金筹措,做好资金调剂,办理银行存、贷款业务,保障学校经济活动的正常运作。
(5) 负责学校财务专网的维护、升级及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工作,建立计算机病毒防护系统,及时消除系统运行故障,保障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6) 根据会计制度及财务管理要求,做好年初项目账建账工作。
(7) 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绩效评价等事宜,审批有关经费的划拨。
(8)做好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办公室工作。
4.会计核算科岗位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会计法》及《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具体组织和实施学校的会计核算工作。
(2) 参与起草学校的会计核算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
(3) 根据国家财经法规,认真做好学校各项收入核算。
(4) 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及时办理各项结算报销业务及核算工作。严格审核借款用途,控制借款金额,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月末认真进行往来款项核对。
(5) 根据学校批准的年度预算,严格控制各项支出,监督部门预算执行,对超预算支出一律不予办理。
(6) 负责资产、材料的核算工作,月末及时与资产会计对账,做到账账相符。
(7) 负责月末结账、年终转账工作,参与年终财务决算的编报和财务分析工作,提出改进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8) 严格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做好支票、印鉴、货币资金的保管及安全防范工作。
(9) 做好基建经费的核算和管理。
5.资产管理科岗位职责
(1) 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并组织实施,检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者提出处理建议。
(2) 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账、物、卡管理。
(3) 负责组织全校国有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 办理学校国有资产的校内外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5) 参与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建账、建卡工作。
6.工薪福利科岗位职责
(1) 负责全校教工工资、校内岗位津贴、超工作量酬金、奖酬金等的计算、核对、编制和发放。
(2) 代扣、申报、缴交各种税费(个税、营业税等)。
(3) 负责各类票据的领购、发放、核销、稽查及其它监督管理工作。
(4) 代扣、缴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
(5) 负责税务申报、汇缴及个人所得税代缴工作。
(6) 计提工会经费、福利费,编制工资等记账凭证。
7.收费办公室岗位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收费政策,拟订学校收费管理规章。
(2) 负责校内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申报管理。
(3) 依法做好学校的教育收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配合并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
(4) 负责研究生、本专科、成教生、留学生各类学生的各项数据管理以及学费、住宿费的收取和催缴工作。
(5) 负责水电费、房租、电话费、车位费、档位租金、幼儿园的保教费、伙食费、第二学位学费、教材费、考试费等费用的收缴和催缴工作。
(6) 负责各单位组织的各种短训班和学术会议的收费管理。
(7) 负责与收费有关的各类票据的管理和报税工作。
(8) 认真做好教育收费的收入和分配审核。
(9) 负责学生批量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的发放。
(10) 负责各项教育收费业务银行账号的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及银行对账工作。
(11) 负责学费、住宿费的收费入账工作。
(12) 负责学生个人教育储蓄证明办理。
(13) 负责收费办公室的数据安全工作,以防收据丢失。
8.二级财务管理办公室岗位职责
(1) 负责二级企业单位、附属医院的日常业务指导、检查工作。
(2) 负责二级企业单位、附属医院年度预算、决算的汇总、整理、归档工作。
(3) 负责向上级单位上报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年度决算报表、查账报告及汇总上报工作。
(4) 负责本级独立核算单位日常会计核算,会计资料的整理、档案归档工作。
(5) 负责本级独立企业单位日常发票购买、发票核销、流转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工作,年度企业单位查账报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9.南校区财务办公室岗位职责
协助处领导在南校区开展各项财务工作;审核南校区财务收支;处理日常会计业务;编制汇总南校区年度财务预算并按时上报,监控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南校区年终决算并按时上报;协调处理南校区有关经济事项;随时与校本部沟通财务重大事项;及时提供相关会计信息分析资料。
(四) 财会人员的配备和管理规定
1.校内设置的财务会计机构,必须配备专职的财会人员。
2.财会人员必须由持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担任,实行持证上岗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年检。
3.财会人员由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定期组织考核。
4.财会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实行轮换。
5.财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五)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的服务守则
1.必须讲政治,加强政治学习和理论修养。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忠于职守,勤奋敬业,自觉奉献,争做教职工满意的财务人员。
2.必须努力学习财经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制定的财务规定和制度,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本职业务,善于在本岗位独当一面处理问题,对财会业务精益求精,保证工作质量,对自己经手的每笔业务负责,并经得起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检查。
3.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各办公场所必须保持整洁,办公台面要清洁,各种账本、凭证、单据、文具等摆放要有序。实行会计电算化后,要设置方便群众办事的导向标志、查询台和公告栏等。
4.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衣着整齐大方,举止端庄;待人礼貌,使用文明语言,热情接待前来咨询、办事的教职工,耐心解答问题,努力为教职工解决有关财务方面的问题。
5.提倡微笑服务,遇事必须冷静处理,努力做到耐心、礼貌、热情、周到。
6.必须公开财务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做到借款、报销会计手续公开,各项收费标准公开,各项制度、文件依据公开。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备的业务,应以最快速度办理完毕;手续不全的,一次须讲清楚补办事项;不符合规定的,要耐心、准确地解释清楚。
7.必须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履行岗位职责,不准空岗、擅离职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按制度办事,不准随意曲解财务制度和规定,不准擅自放宽补贴标准,严格审核,自觉做到违反财经纪律的不报,超预算指标的不报,单据要素不全的不报,审批手续不全的不报,无验收签字的不报,超批准权限的不报。
9.财务人员必须依法理财,廉洁奉公,不得侵占、挪用公款,为个人或单位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不得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进行贪污、挪用、行贿、受贿等;不得参与各种投机倒把活动。
(六) 学校财务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
我校财务管理系统具有高度集成、项目管理、实时控制、网络共享、操作简便等特点。其主要功能有:
1.项目管理功能:能根据党委批准的年度预算,设立经费项目,通过项目账进行各项经费收支控制。
2.自动查询功能:各学院、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可在校园网上,进入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网页查询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可进入经费查询系统,查询经费收支情况;也可在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结算中心的电脑上查询各项经费使用情况。
3.实时监控功能:校本部、南校区通过校园网光纤专线传递数据,使财务管理及会计信息集成在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统一的网络平台上,实现校区间会计信息资源共享,动态互通,实时监控。
4.核算快捷功能:科目管理、凭证处理、账务处理、报表生成、账页输出等功能。
(七) 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财务收支公开。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基建拨款、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基建支出、其他支出等。
2.财务预算公开。每年将预算方案以文件、校园网等形式,向全校各学院、部门(单位)下达财务收支预算指标。同时,严格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接受教职工和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
3.财务决算公开。每年将财务决算所反映的财务收支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经费使用效益分析等通过预算布置会议、经济工作会议、校园网等形式向全校教职工通报,接受教职工和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
4.财务制度公开。印发《南方医科大学财务管理规定文件汇编》、《南方医科大学财务工作指南》等相关文件以及网上公布等形式,将财经法规、办事规则、办事程序等向各学院、部门(单位)和教职工公开。
5.经费项目公开。科研经费、课题费、代管经费、单位留用经费和其他个人经费,在校园网上实行经费公开制度,经费负责人可在网上查询打印。
6.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每年通过学校下发文件和建立教育收费公示,定期向全校师生公布经批准的向学生收取的各项收费标准。
7.账务处理程序公开。通过文件以及网上公布等形式,向各学院、部门(单位)和教职工公开账务处理的有关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