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新报到教工工资存折的办理
新报到教工的工资存折,由本人到校园内的中国银行白云支行同和分理处办理,并将工资存折首页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工薪福利科。
(二) 工资存折的保管
工资存折应妥善保管,避免泄漏密码;工资存折与提款卡一起存放时应避免磁条与磁条接触;工资存折应避免与带磁性的手机等一起存放。工资存折账号也要妥善保管,以备电话查询、口头挂失等使用。
(三) 遗失工资存折或提款卡的应对措施
如果不慎遗失工资存折或提款卡,首先应立即电话挂失,24小时自动挂失电话是95566(中国银行)。随后,教工可带上身份证到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然后根据开户银行要求重新办理工资存折或提款卡,并将新的存折账号及时告知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工薪福利科工资管理会计。
(四) 个人工资条的查阅
各院系工作人员可在每月15日后到校园网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网页上查询,可自行打印下载。
(五)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发放工资的依据
人事处核定发放标准,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据此发放。工资有关项目的具体标准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 教职工当月工资的修改、计算及发放
根据人事处的工作变动表修改并计算后,生成工资数据软盘后送银行办理。
(七) 劳务报酬的填报
1.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是指没有和学校签定劳动合同,临时支付外请人员的各项劳务费。
2.劳务报酬填报项目(电子版):人员序号、姓名、身份证或军官证号码、月份、摘要、应发合计(税前数)、扣税、实发合计。
3.支付在校学生各项补助证件号码栏必须填写学生证号码。
4.《南方医科大学报销单据汇总表》报销金额合计栏填应发合计金额(税前数)。
5.在学校发放工资的教职工(含临时工)都不能以现金形式支付劳务费,必须并入工资计税发放。
(八) 工资单中有关代扣款项目的含义
工资单中常用的有关代扣款项目是:
1.公积金:是指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个人缴存金额按规定每年调整一次。
2.养老保险:指工资中代扣的社保金个人部分,标准由人事处核定并定期上缴给社会保障机构。
3.水电费、电话费:是指经总务处水电管理中心和通信服务管理中心核定的水电费、电话费扣款。
4.房租:指由总务处房管科核定的房租扣款。
5.所得税:指按税法规定由学校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6.工会费:指从每个职工工资中扣下的工会会费,离退休职工不再交纳。
7.扣借款:指借支公款三个月之内未归还者,根据学校规定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
8.其他扣款:指不经常发生的零星的扣款。
(九) 对工资单中某个项目的查询
1.发现工资单项目有误,可及时到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工薪福利科查询核对。
2.若不属于数据录入错误,应向人事处等有关责任部门查询。
3.若是水电费和电话费扣款问题,应到总务处水电管理中心和通信服务管理中心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