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员工:
2015年1月份工资已于1月12日发放,该月工资发放除常规项目外,新增加发放以下项目:
1、增加薪级工资,根据粤人发【2007】56号文,经人事处核定标准,每人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相应调整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
2、2014年度计生达标奖,在编在职在岗人员2500元/人、短期合同工150元/人(根据国家规定不计税);
3、元旦过节费,在编在职在岗人员1000元/人、短期合同工200元/人;
4、2014年度考核奖励津贴,凡2014年12月在编在职在岗人员发放年度考核奖励津贴,发放标准为2014年12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地区补贴、岗位津贴之和。
财 务 处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