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依据国家税务局政策规定,各纳税人需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并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广东省税务局已开通个人办税渠道,办理时间为2020年4月1日-5月15日,个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https://etax.chinatax.gov.cn)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请各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如有办理疑问,请咨询广东省税务局,电话:12366或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
附件1.个人自行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手机APP操作指引
附件2.个人自行申报网页WEB端操作指引
(联系人:陈丽洁、杨阳 联系电话:61648134)
南方医科大学财务处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