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文件,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详见附件1)。
为方便广大职工办理个人养老金业务,我处联合中国银行为广大职工提供便利化集中开户,如需办理的职工,请于10月30日前将个人相关信息提供给所在单位经办人,汇总后通过OA报送至财务处工薪科(详见附件2)。如超过该期限仍需开户的职工,请直接前往中国银行广州同和支行办理。
附件1:个人养老金账户简介
附件2:《个人养老金账户开户资料明细表》 财务处
2023年10月16日
(联系人:陈丽洁,联系电话:61648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