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长办公室[202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保密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财会档案查阅利用审批流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财会档案不提供外借使用,一般不提供复制件。校内外单位和人员如需查阅利用财会档案,须按照《南方医科大学档案管理办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南方医科大学财会档案查阅利用审批登记表》(详见附件),说明查阅利用目的、范围和主要内容,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做好档案查阅利用登记。
附件:1.关于进一步完善财会档案查阅利用审批流程的通知
2.《南方医科大学财会档案查阅利用审批登记表》
财务处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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