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以及《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共青团各项工作和建设,推进共青团改革创新,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依照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紧紧围绕学校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定位,始终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着力推动创新发展,团结带领我校团员青年按照党的要求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建设国内一流、国际上有影响的多科性医科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基本要求,突出基础制度创新和组织活力提升,建设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的共青团,充分发挥学校共青团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直接联系服务引领学生取得重要成效,工作有效覆盖面不断扩大,组织吸引力凝聚力不断增强,服务学校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广大学生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更加坚定。
二、改革措施
(一)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和运作机制
1.完善机构设置。校团委按照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权益维护、组织提升、创新创业、校园文化等主要任务合理设置和调整工作机构,实行“科级岗位+职能部室+专业中心”的工作机构设置模式:团委设置3个正科实职岗位,办公室、顺德校区团工委、综合实践科。其中,办公室联系协调团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新媒体中心)、青年发展部(青年研究中心)、权益保障部。加挂“青年教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青年教师联谊会秘书处”,加强对青年教工的思想引领;加挂“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办理学生申诉处理事项。顺德校区团工委联系协调团工委、社团工作部、社会实践部、志愿服务部(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指导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学生社团团总支;指导青年志愿者协会。综合实践科联系协调创新创业部、加挂“创业学院办公室”,负责协调创业学院相关工作。指导大学生科学技术与创新创业协会。院级团委(团总支)按照自身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和调整工作机构。
2.推行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师生制度。落实“大宣传大调研”“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等工作要求,实行“驻院蹲班走基层”直接联系团支部制度。校团委专职团干、校团委常委直接联系2个学院(每个学院3个团支部)以及100名团员青年(兼职团干直接联系50名团员青年);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直接联系1个基层团支部;院级团干直接联系1-2个团支部。校院两级团委专职团干每学期至少给基层团支部上1次团课,召开1次青年师生座谈会,参加2次主题团日活动,组织3次团员青年主题讨论,走访学生寝室次数不少于10次。校团委每年举办2次以上面向全校青年师生的恳谈会、通报会、座谈会,倾听青年心声。建立健全我校共青团工作活动开展“众创众筹众评”制度,通过项目化的征集招标、申办领办等方式,鼓励院级团委(团总支)和基层团支部承办、协办校级共青团活动,同时,通过实行青年师生评议工作制度,使青年师生更多参与到共青团工作的设计、决策、实施、评议全过程。
3.构建项目化、扁平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对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推动“四进四信”、“与信仰对话”、“青马工程”、“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挑战杯”、“创青春”及“攀登计划”等系列创新创业竞赛、“三下乡”社会实践、“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活动等项目的运行规范和内涵提升,着力打造团学工作品牌。注重运用新媒体手段指导和推动工作,努力实现校内共青团各级组织间工作审批、指令发布、信息交流的科学层级化和有效扁平化,大幅精简会议、文件、简报。加强我校共青团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完善学校、学院、附属医院团委(团总支)共青团工作评价考核机制,以评促建,推动发展。建立健全我校共青团工作资源库、学生干部档案制度,探索建立共青团“慕课”资源库,加强工作标准化和知识化管理。
(二)改革健全基层组织制度
4.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在校党委领导下,形成以团委为核心和枢纽,以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为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的学校“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加强和改进校团委对学生会组织的指导管理,通过日常指导,推动学生会、研究生会根据组织特色深化改革,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校内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由各学院团委归口指导和管理,明确学院团委专职团干对同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指导职责。校团委履行对学生社团的主要管理职能,设立社团工作部,指导管理学生社团工作,支持引导学生社团规范发展;校学生会组织配合校团委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服务和联系,由1名学生会副主席兼任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负责学生社团工作。建立学生会组织“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强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对院级学生会、院级研究生会的指导、联系和帮助;加强院级学生会组织对班级委员会的指导和帮助作用,发挥班级委员会在学生当中的基础地位。
5.落实和完善团的代表大会制度。严格执行校级和学院团的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制度。增强代表性,提高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逐步实现比例不低于70%的目标。建立团代表走访团员青年制度。畅通代表参与渠道,推行代表常任制、提案制和大会发言制度,建立校团委和学院团委定期向团的常任代表报告工作和听取意见建议的制度。校团委全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会议。坚持团内民主,落实基层团支部直接选举,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团委(团总支)在经同级党组织同意的提名人选中差额选举产生委员会成员和书记、副书记。
6.巩固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团组织架构,确保团组织覆盖全校共青团员。加强对青年教工的思想引领,在团员数较少未设置团支部的个别机关部门以及单位,设置青年工作联络员,负责协助校、院两级团委做好本单位的青年联络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团委对研究生共青团工作的管理,学院团委下设研究生团总支(团支部),统一开展研究生各项团工作。明确团支部的工作职责和功能内涵,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和改进团支部的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学校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团支部风采大赛、团支书论坛等品牌活动。巩固班级团支部建设,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探索实行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的制度,增设权益委员、志愿服务委员等基层团支部支委,促进以团支部为核心的班团一体化建设。推进团组织对书院、社团、实验室等实体空间和网络虚拟空间的工作覆盖,健全学生社团团总支的工作机制,构建“多种模式、多重覆盖”的团建创新机制。
7.加强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落实从严治团要求,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加强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规范团员发展程序,入团前需参加不少于20学时的团课学习。按照“举团旗、学团章、唱团歌、戴团徽、过团日”的要求,加强团员的仪式教育,举办好入团、超龄离团等仪式。推动落实以“三会两制一课”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基础团务和团员档案管理工作。团员要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网络文明志愿者,依托全省统一的志愿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办理注册志愿者证,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做好表彰推荐工作,加大对团员的激励和增强团员的光荣感。
8.严明团的纪律。团干部、团员和团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团章要求和各项团内制度规定,做到有章必循、有规必依。严格落实团内请示报告制度,学院团委(团总支)每半年要向校团委正式报告1次工作,重大决策须随时请示报告。校团委领导班子要落实从严治团要求,负有团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各级团组织负责人负有“一岗双责”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从严治团第一责任人。
(三)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9.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思想引领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校级团校的建设,逐步建立院级团校,依托两级团校加强团员青年思想引领工作。针对本科生、研究生、青年专业技术人员、青年管理人员和青年工勤人员等不同人群的特点,开展不同形式和内容的活动,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工作体系。广泛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四进四信”、“与信仰对话”、“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以及青年五四奖章等典型选树活动,深化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面向大学生、青年教工等培养一大批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针对重大历史事件、重要时间节点、重要会议和讲话,开展各级团组织的学习研讨会,提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理论修养。遵循青年学生成长的客观规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校园文化中,通过打造精品文化实现文化育人;通过朋辈交流活动促进自我教育。
10.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围绕学校育人的中心任务,在引导学生坚持学业为主的同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实践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借鉴“第一课堂”的做法,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行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推动学生素质拓展工作的规范化、课程化、制度化,促进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发挥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第一课堂重要补充和支撑作用,成为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11.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在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育人为本,坚持协同推进,校团委做好组织动员、资源整合、载体搭建、氛围营造,做好创业意识培养、创业能力提升、创业实践锻炼等工作,建立健全工作体系,推动大学生提升创新意识,勇于创新创业。加强创业学院建设,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众创空间)管理机制,建立专兼职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拓展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以“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为龙头,以赛促创、突出品牌、扩大参与,强化创新创业赛事育人功效。
12.完善学生帮扶工作机制。健全团内关怀帮扶机制,通过走访慰问、谈心谈话、结对帮扶等措施,抓住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等重要工作时段,整合各方资源帮助支持在学习生活、人际沟通、成才发展等方面存在困难的团员。推进实施“助学子回家”、“贫困学生救助金”、“525”心理健康活动、心理辅导站等工作。注重对少数民族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的联系服务引导工作。
13.完善学生权益维护工作机制。以促进教育公平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学生权益的收集和反馈渠道,将学生代表提案制度常规化、机制化。推选各学院学生委员会的学生委员进入校团委新成立的权益保障部,指导学生自律维权部。依托校务助理、校领导接待日、学生座谈会、提案工作等力量以及“青年之声”平台,畅通沟通渠道,及时收集信息,保障学生权益。
14.推进“网上共青团”建设。以“青春南医”新媒体工作群组和“青年之声”平台建设为抓手,推动全校学生、青年教工注册“青年之声”系统,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维护学生和青年教工权益。提升新媒体运用能力和水平,打造微信、微博、QQ、网站等新媒体阵地集群。依托全团“智慧团建”系统,逐步实现基础团务、团员管理和团的信息统计网络化。完善网络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培训和激励机制。发挥校团委宣传部新媒体中心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学院团委成立相应组织,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工作联动。
(四)改革完善团干部选用培养制度
15.改革团干部配备考核管理制度。对照“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青年、提高工作能力、锤炼优良作风”的要求,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在校院两级团组织中,建立从青年教师中选任至少1名兼职或挂职副书记的制度;完善学生兼职副书记的制度,从学生中选任1-2名兼职副书记。校、院两级团委班子成员中,挂职和兼职副书记的比例不低于50%。挂职、兼职干部不占编制,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挂职干部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兼职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予以灵活掌握。从严选拔、从严管理校院两级共青团干部,根据承担的不同工作任务采取有针对性的考核办法,加强对考评结果的运用。团支部书记每年要向全体团员述职并接受团员测评。
16.完善团干部培养培训使用制度。加强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团干部健康成长教育,不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团干部筑牢思想根基。依托党校、团校等培训平台,注重团干部的培训,每学年举行校内集中培训至少2次,鼓励校院两级团干部参与校外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升团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成立青年研究中心,继续做好校团委青年工作课题研究工作,积极加强与校内外有关部门、科研机构等方面合作,引导团干部积极参与团中央、团省委等相关课题研究,并通过课题研究,提升自身工作水平,为团干部的职称晋升、职业发展、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搭建平台、提供支撑。在校党委领导下,结合团干部历年考核成绩、个人能力特长等,逐步完善团干部校内转岗和校外流动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对学生骨干的选拔考核、培养使用、淘汰退出等机制,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骨干队伍。建立学校院级团委间沟通交流机制,健全分类型、分学院、分医院的学校共青团工作交流机制,学院、附属医院团委(团总支)每年开展互访互评不少于2次。
(五)改革强化保障支持
17.优化加强党建带团建机制。坚持党建带团建,将团建纳入学校党建总体格局,同规划、同部署。在校院两级党政召开的党建、教育工作等会议中明确列入学校、学院、附属医院共青团工作的专题内容。将共青团工作作为检查考核校院两级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占比不低于10%。学校党委由一名副书记分管共青团工作,一名副校长联系共青团工作。学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校团委书记为中共党员的,作为学校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完善学校各级团组织“受同级党组织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的双重领导体制。确定学院、附属医院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任免等事项,应事先向校团委征求意见。落实“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应经过团组织推荐”等规定以及《南方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将推优纳入学校党员发展工作规划,将“推优入党”作为学院、附属医院团委的重要工作职责。
18.优化资源条件保障机制。校团委的领导职数、专职干部编制数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共青团建设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15号)以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办发[2017]12号)执行。我校在校学生25000人以下,且为多校区办学,校团委专职团干部编制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增加为9-10人。学院、附属医院团委(团总支)必须配备至少1名专职团干部;校团委书记按学校处级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参加学校党委全委会议;学院、附属医院团委书记按本单位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在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中,根据上一年度在校生数,按在校生20元/人·年的标准划拨作为校团委运行经费,教工团员按财政归口管理,按100元/人·年的标准划拨相应团委运行经费,具体经费渠道由各单位解决。学校、学院和相关部门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减免部分费用。
三、组织实施
本实施意见由学校党委制定下发,党委组织部、校团委牵头、各学院协同实施,落实执行情况纳入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相关部门和各级团组织的考核内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各院级党委(党总支)要结合实际,参照学校的实施意见,稳妥有序推进本单位共青团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