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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教科函〔2013〕82号文件材料报送有关问题的说明

时间:2013年11月08日 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须提交材料单位:本科院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入选学校(含示范性高职院校、骨干高职院校)。其他高校可根据情况酌情报送。

二、关于《XXX大学(学院)现状表》的填报
1.统计年度:2012年,统计数据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1日。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以后的重要进展可另用附件简要补充。
2.学校层次:博士、硕士、学士、本科、专科;获学位授权单位时间:只填最高层次获学位授权单位时间。
3.表中学科、人才、平台、项目等均请填报数量,并以EXCEL表格形式附送具体条目清单。
4.各类科研项目统计数均为在研项目数。
5.各类人才、专任教师人数为本单位在编在岗人数。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更改为填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三、关于《XXX大学(学院)建设内容一览表》的填报
1.请依据本校“四重”建设发展规划填报。
2.重点学科、重点平台的建设内容请填报具体建设对象以及建设数量。
3.重点人才、重点项目的建设内容请分别填报各类人才、项目建设数量。
4.建设层次主要为国家级,如无国家级可填报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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