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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方医科大学部门预算

时间:2018年03月02日 10:14    作者:财务处    来源:     点击:



2018

南方医科大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方医科大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学科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方医科大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南方医科大学是一所以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承担医学、工学、理学、法学、管理学等学科的本科、研究生教育及成人教育的学校,其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1951年创建于黑龙江齐齐哈尔市。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创建了全国首家涉外医疗机构“惠侨楼”;2004年被批准为全国8所试办八年制医学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20048月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2015年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行列,成为教育部、卫计委、广东省共建高校。

二、机构设置、学科设置

学校现内设机构63个。其中校本部管理机构22个,群团组织3个,教辅机构7个,学院19个,资产经营公司1个,直属附属医院11所。

学校开设本科专业51个,有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99个,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75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6个,医学门类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数位居广东省第一,在全国独立设置的医科大学中排名第二。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93,056.7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928.1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收入30,706.45万元,其他收入11,422.16万元。总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生均拨款折算系数和本科生学费标准略有提高。

2018年财政专户拨款(教育收费)30,706.45万元,其中:高等学校学费27,787.90万元,较上年增加2,826.16万元,住宿费2,918.55万元,较上年增加24万元。

2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93,056.7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0,928.1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支出30,706.45万元,其他支出93,056.71万元。总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今年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高水平大学建设投入。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46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支出 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25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0万 ,与上年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1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及其他收入安排支出250万元。

三、运行性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学校运行性基本支出安排39,936.73万元,比上年减少25.2万元,下降0.63%,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办公费300万元,,邮电费120万元,培训费700万元,维修(护)费650万元,专用材料400万元,委托业务费1,400万元,水电费8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学校政府采购安排11,23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94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18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116万元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二、运转性项目支出

运转性项目支出指省级部门为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必须发生且属于自身使用的专项性业务工作经费。包括:会议、培训类项目;课题调研、科研类项目;信息化运维类项目;宣传活动类项目;执法办案类项目等。运转性项目支出一般列入部门预算管理。

三、事业发展性支出

事业发展性支出指省级部门掌握分配的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推动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所需的财政资金。包括:专项资金、其他事业发展性支出等,大部分资金为补助市县支出,少量资金列入部门预算支出。其他事业发展性支出包括部分专门领域(如公共安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等)按照因素法分配(未指定具体使用项目)的一般性或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四、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指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纳入目录清单,由省级财政安排,为支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社会保险基金。

五、项目库管理

项目库是指对申请使用省级财政资金的项目进行收集储备、分类筛选、评审论证、排序择优和预算编制的数据库。项目库管理是指在编制预算过程中,提前挑选项目入库,入库项目编列一年或跨年滚动预算计划,细化至具体项目、金额、项目单位,并从项目库中选取具体项目纳入年度预算草案报人代会审批,审议通过后,实行项目库管理的省级财政资金可直接下达预算明细计划。

六、基本建设投资项目

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指省级财政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项目(如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以及基础设施、大型修缮项目。按照使用主体分为:部门运转性基建项目(如部门信息管理系统、部门办公用房维修建设等),事业发展性基建项目(如农田设施、铁路、机场、高速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本通知“项目支出”中所指基本建设类项目主要为部门运转性基建项目。

七、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指由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明细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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