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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3年12月04日 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引智办)、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外国专家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随着对高水平人才和高层次培训需求的不断增长,优化培训结构、逐步增加中长期培训已成为出国(境)培训工作的发展方向。考虑到近年来国外物价水平的上涨、医疗保险费用的增加以及其他一些相关费用的提高,经研究,决定对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的费用开支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长期出国(境)培训是指90天以上(含90天)的出国(境)培训。调整后的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项目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通讯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和零用费等。
二、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分为“高级职称”人员开支标准和“普通职称”人员开支标准两类。“高级职称”指高级工程师(或相当高级工程师的其他职称)及以上职称、正县(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普通职称”指工程师(或相当工程师的其他职称)及以下职称、副县(处)级及以下行政职务。
三、调整后的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见附件)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四、各派出单位要从严掌握党政干部中长期出国(境)培训规模,认真选拔培训人员,加强出国前外语和专业培训,并进行严格考核,确保培训质量。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本通知精神,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报告。
附件:《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表》  
国家外国专家局 财政部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表
序号
国家和地区
币别
标准(每人每月)
高级职称
普通职称
美洲、大洋洲
01
美 国
美元
1250
1150
02
加拿大
加元
1400
1300
03
墨西哥
美元
600
550
04
澳大利亚
澳元
1500
1400
05
新西兰
新西兰元
1500
1400
06
巴 西
美元
600
550
07
智 利
美元
600
550
08
阿根廷
美元
600
550
欧洲
09
俄罗斯
美元
1000
900
10
法 国
欧元
1200
1100
11
德 国
欧元
1200
1100
12
英 国
英镑
800
750
13
爱尔兰
欧元
1100
1000
14
葡萄牙
欧元
900
800
15
意大利
欧元
1000
900
16
瑞 典
瑞典克朗
8000
7000
17
荷 兰
欧元
1000
900
18
比利时
欧元
1000
900
19
奥地利
欧元
1000
900
20
瑞 士
瑞士法郎
1900
1800
21
芬 兰
欧元
1000
900
22
挪 威
挪威克朗
8000
7000
23
丹 麦
丹麦克朗
7000
6000
24
西班牙
欧元
900
800
25
匈牙利
美元
900
800
26
希 腊
欧元
900
800
亚洲、非洲
27
日 本
日元
150000
140000
28
土耳其
美元
500
480
29
印 度
美元
500
480
30
埃 及
美元
500
480
31
以色列
美元
750
700
32
新加坡
新加坡元
1500
1400
33
韩 国
美元
1000
900
34
南 非
美元
600
550
35
菲律宾
美元
500
480
36
泰 国
美元
500
480
37
香 港
港币
7500
7000
注:未列入此表的国家(地区),可参照此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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