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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实验室废弃物及危险化学品回收处理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时间:2015年03月05日 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满足学校科研、教学需要,就南方医科大学所需的实验室废弃物及化学品回收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实验室废弃物及危险化学品回收处理项目
2、项目编号:SMU[2015]FW001
二、项目要求
详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部门认可并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核准经营相应危险废物类别,必须包括有机溶液类(HW42)、废酸类(HW34)、含氰废液(HW07)、废药物药品类(HW03)、废弃包装桶(HW49),并不仅限于上述类别;
4、投标人同时拥有专门废弃化学品运输车辆、专业的技术人员、专业的搬运工人和设备设施,并办理相关的许可证、执照、证书等,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和场所;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7、只接受已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招标公示时间:2015年3月5日至2015年3月10日;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3月5日至2015年3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报名登记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4、获取招文件地点及联系方式: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行政楼一楼国有资产管理处126室(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档);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0-61648665;
5、购买标书时,投标人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工商营业执照、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二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12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枫林堂山河厅(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4、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相关证明和身份证明证件原件出席开标会,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业主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0-61648665 传 真:020-61648665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行政楼一楼国有资产管理处126室
邮 编:510515
七、监督单位:南方医科大学纪委监察处
监督电话:020-61648107 传真:020-61648107
南方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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