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专项审计项目按有关规定并经学校批准,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专项审计项目。
二、采购编号:SMU[2014]FWOO4。
三、项目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广东省级财政部门核发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财务状况良好,能独立完成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的国有资产清查、财务审计项目。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在本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之前,经营活动没有违纪行为和记录;
3、须具有注册会计师人数要求在15人以上,为本项目配备的注册会计师须在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注册备案(在2013年年检中合格);
4、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五、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10月9日至2014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行政楼一楼国有资产管理处126室(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档);本采购文件不接受邮购。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购买本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九、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行政楼枫林堂山河厅(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招标开始时间: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以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全部就位为准。
十二、招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行政楼枫林堂山河厅(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三、特别说明:已购买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招标的供应商,应在招标时间截止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我校。
十四、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0-61648665 传 真:020-61648665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行政楼一楼国有资产管理处126室 邮 编:510515
十五、监督单位:南方医科大学纪委监察处
监督电话:020-61648107 传真:616-61648107
南方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一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