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南方医科大学 的委托,拟对 南方医科大学药学院实验中心和新药评价中心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10-156002-0293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药学院实验中心和新药评价中心改造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51,764.40
四、采购数量:---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校内
2.建设规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用户需求书、图纸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磋商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未完项目领导岗位的工作。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同为一个人)。
6.供应商须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磋商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7.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进行企业及其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相关的网页打印资料、网络查询路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4)专职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5)供应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进行企业及其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相关的网页打印资料、网络查询路径;
(7)报名时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本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达现场,否则不接受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 年11 月16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22 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含图纸)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6 年11 月29 日10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6 年11 月29 日10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1 月 16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1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南方医科大学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京溪沙太南路1023号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3号自编A1101、A1102、A1103、A1105、A1106、A1107、A1108、A1109
|
联系人:梁国贞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
传真:020-83595411
|
邮编:51001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伍敏泽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818
|
附件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5日
(原文链接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showNotice/id/40288ba9584444fd015866a9fa2806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