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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我校工会会员续保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的通知
校本部各二级工会:
“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和“广东省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是省总工会为广东省高校教职工做的一项福利性保障计划。该保障3年一期,2006年参保以来,2009年、2012年续保后现又将到期,2015年为第三次续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范围、保费、保期、理赔金额
(一)保障范围:
“职工保障”:教职工无论男女符合条件都可参加,如患有以下各种疾病中的任何一种:1、各种原发性癌症;2、首次确诊为癌症且原发灶不明的转移癌;3、慢性肾衰竭(尿毒症);4、颅内原发性肿瘤手术;5、冠状动脉旁路手术;6、心脏瓣膜置换手术;7、重大器官移植。经符合资质要求的医院确诊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获得保障金赔付。
“女职工保障”:仅符合条件的女教职工参加,如患有以下各种疾病中的任何一种:1、原发性乳腺癌;2、原发性卵巢癌;3、原发性宫体癌;4、原发性宫颈癌;5、原发性输卵管癌。经符合资质要求的医院确诊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获得保障金给付。
(二)保障费用:“职工保障”每人80元保3年,“女职工保障”每人55元保3年,保费由学校统一支付。
(三)保障期限:每期3年,如2015年办理续保,保障有效期将到2018年。
(四)理赔金额:职工保障赔1万,女职工保障赔1.5万,一次性赔付。
二、参保、续保人员条件
1、人员: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且为工会会员。
2、年龄:自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日期至2015年12月13日止,女性不满55周岁、男性不满60周岁。
3、身体:职工保险要求:身体健康,尚未发现患有各种癌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颅内原发性肿瘤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重大器官移植六种重大疾病。女职工保险要求:身体健康,尚未发现患有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输卵管癌以及其它各种癌症。
三、保险办理及注意事项
1、要求:请各二级工会具体承办人员认真组织填附件1、2表格,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一并送交工会办公室(邮箱:376280119@qq.com),两者不一致的以盖公章纸质为准。
2、时间:10月20日前上报校工会。
3、注意事项: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及到校入职时间。
附件:1. 附件1职工保障样表.doc
(联系人:王亚琴,联系电话:48545)
南方医科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