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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建设教职工小家”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5 浏览次数:

校本部各二级工会:
    为拓展“建设教职工小家”活动内涵,支持二级工会改善教职工活动环境,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建设教职工小家”专项资助办法》工字〔2014〕5号要求,开展2015年度“建设教职工小家”专项资助工作。
    一、资助名额和资助金额
    此次资助的二级工会名额为8个,资助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已获资助的二级工会不再资助。
    二、资助范围
    资助范围包括由各二级工会支配使用的室内活动室、户外活动场地建设及其相关设备、设施或器材的配备、优秀活动项目等。
    三、资助申请
    二级工会提出申请,填写“教工小家”专项资助申请表报校工会,校工会对申报的教工小家进行考察、民主评议确定资助单位。二级工会行政配套资助的可优先考虑。
    四、具体要求
    1、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工会“建设教职工小家”专项资助申请表》,于2015年7月15日之前报送至校工会(行政楼516室)。联系人:王亚琴,电话648545.
    2、确定资助的二级工会需在11月底之前完成教职工小家资助项目的建设工作,并向校工会提交资助项目完成情况报告,由校工会进行验收。
    3、获资助的二级工会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设备购置手续、做好财务报账及资产登记工作,并用好管好相关设备和器材。

 
    附:南方医科大学工会“建设教职工小家”专项资助申请表

    南方医科大学工会“建设教职工小家”专项资助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