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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工会委员会关于征集第四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2 浏览次数:

各二级工会: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要求,为调动教职工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的积极性,推进学校民主管理,丰富现代大学治理体系,现就开展第四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撰写提案人员范围

学校第三届“双代会”正式代表。每份提案须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2名及以上正式代表附议。

二、提案征集原则

1.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站在学校改革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

2.代表性:能够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该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长远发展或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产生积极影响。

3.可行性:所提建议和解决措施要简明扼要,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章程。

三、提案征集范围

提案须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促进学校改革发展,推进学校全面建设等方面提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决议、决定等方面的问题。

2.有关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医德医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3.有关学校改革发展、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学科建设、医院管理、制度创新等方面的问题。

4.有关学校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等方面的问题。

5.其他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四、提案征集要求

代表在撰写提案前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结合实际综合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具体要求为:

1.提案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符合学校已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提案涉及事项有一定深度,分析原因理由充分,具体建议具有可操作性。

2.每份提案要求“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对“一案多事”同时涉及多个部门的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核时将作为一般性意见或无效提案处理。

3.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即提案内容要有“什么事—为什么要办这件事—怎么办”三部分。第一部分要简洁明了,事实清楚;第二部分要有理有据,有规可循,逻辑性强,具有说服力;第三部分要建议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凡经审核立案的作为提案处理;作为一般性意见的提案,转送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工作建议参考;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说明提案未能立案的原因

五、提案办理

学校第四次“双代会”结束后,第四届提案工作委员会将组织召开提案审核工作会议,按照《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定》要求,认真审核每份提案。提案审核结果经学校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转送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校工会将在提案办理完结后,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并开展提案办理情况满意度调查。

六、评比奖励

校工会将根据《学校教代会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办法》开展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活动,评选出的优秀提案奖励800元、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奖励1000元。

七、注意事项

1.提案征集起止时间为:2020年6月9日起,至2020年7月1日止。

2.本次提案采用电子提案方式,从工会网站首页登录“工会信息化平台”,在提案系统里完成提案工作全过程。需要撰写提案的代表请打开微信,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加入“2020提案工作群”,校工会将安排专业人员全程指导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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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电子提案系统(代表)操作手册

 

 

南方医科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0年月8

 

(联系人:吴秀雨,联系电话:61648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