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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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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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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备案的通知.rar
文件类型: .rar 85d158366eeda9858349ee3e76def5ef.rar (19.40 KB)
 
请注意几点:
1.备案对象:2016年应届毕业和非应届毕业的同学,都进行备案
(备案条件:至2016年8月31日为止,有1年的实习经历,本科专业类别和拟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不满1年实习经历的不能备案,本科专业类别和报考执业医类别不一致的,也就是跨类别的同学,请咨询各自学院老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不备案的明年不能报名
3.备案地点:本次备案由各附属医院为单位进行,备案时要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请各附属医院负责老师通知到位,不要遗漏同学,谢谢!
4.我市各区截止时间各有不同,请根据所在区域具体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