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项目申报通知》,2020年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把握正确学术导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新时代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南粤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作出应有贡献。
二、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应用对策研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要围绕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和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等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研究,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理论支撑。
三、重视基础研究,推动理论创新。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要致力于推动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能反映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
四、扶持广东特色和优长学科的发展。加强对岭南文化的研究,加强广东思想史和广东历史文化名人的专题研究,着力推出体现我省特色、代表我省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五、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不设具体的课题指南,由项目申请者自主申报。
六、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有助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的基础研究,以及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应用研究。岭南文化项目的选题必须是独具地方特色、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课题。后期资助项目资助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完成80%以上的中文书稿或完成50%以上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
一般项目、岭南文化项目的申请者如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者不具有博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能超过35岁(1985年6月1日之后出生)。
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须附论文修改说明。
七、关于学科分类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分二十四个学科组接受申报,具体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含民族学、宗教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国语言学、外国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图书馆情报及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港澳台特区问题研究、华侨华人国际问题研究、艺术学、教育学、心理学。涉及交叉学科的,由申请者选定一个主学科进行申报。
岭南文化项目作为独立项目类别接受申报,不划分学科组。
八、项目立项数及资助额度。项目单项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项目拟立235项左右,青年项目拟立115项左右,岭南文化项目拟立25项左右,后期资助项目拟立40项以内。
九、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的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研究报告、论文。每个项目可单独选定其中一种或同时选定两种成果形式。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形式包括学术专著、译著、资料汇编、工具书。
十、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类别项目。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十一、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本年度“外语学科专项”、“外语信息化专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外语学科专项”、“外语信息化专项”。
十二、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以及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0年5月1日(不含)前已提交结项材料的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负责人,可以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若结项成果被判定为不合格,项目负责人将被取消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资格。
十三、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gdppssp.com.cn)-“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6月5日开通),并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方法及要求见系统通知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
十四、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省社科规划办不接受个人申报。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审核工作,并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连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交学校科研院202室。
十五、学校申报时间安排
1.2020年6月21日中午12:00前,项目申请人需在申报系统上提交申请书,二级单位提交形式审查合格的纸质版申请书1份和汇总表至科研院进行形式审查。从未在“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gdppssp.com.cn)注册过账号的申请人请先自行注册账号并提交至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2020年6月28日中午12:00前,项目申请人须在申报系统上提交最终版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
3.2020年6月30日中午12:00前,请按通知要求提交最终纸质版申请书和盖章汇总表至学院科研办,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747633754@qq.com。
(1)申请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项目论证活页1份;申请岭南文化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2份,项目论证活页7份;活页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报者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
(2)申请后期资助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果简介(活页)7份以及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活页、成果打印稿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者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
注意:项目申请书以系统最终通过审核的版本为准,否则不予受理,请检查纸质材料的版本需与系统中的版本保持一致。
十六、项目申请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十七、特别提示:凡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并获得立项的负责人,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不再重复立项;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项目申请者及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如有需要请自行做好存档;项目申请者及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如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省社科规划办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张俊,(020)83825078
地址及邮编:广州市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社科中心B座920室,510635
科研院
2020年6月2日
(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648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