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广东省科协组织实施2022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以下简称“培育计划”)申报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本项目由个人申请,经学校推荐申报。对获选项目按照事前资助方式给予一定科研经费支持。项目实施期限为2022年1月-12月。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过硬、学风优良、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四个面向”,践行科学家精神,遵守科学道德规范;
2.35周岁以下(1986年 6月30日后出生)在广东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3.取得博士学位;
4.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学科学类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
5.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二)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有培养方案。包括培育对象成长发展规划与培养目标、经费使用计划等。
2.有培养导师。培养导师由相同专业领域内的学术权威专家担任,对培育对象的学术成长与发展路径进行指导,帮助培育对象制定规划和目标。
3.有培养平台。项目实施单位能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共同促进培育对象成长。
(三)申报限制
已获得过省级以上同类人才计划项目的个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通过二级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广东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
2.《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相关证明文件(身份证、学位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签名盖章,一式2份。请申报人员将资料于2022年1月19日前送至学院科研办;同时将PDF、WORD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培育计划+推荐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发送至邮箱747633754@qq.com。
(二)填报要求
1.全面、真实填报申请材料。材料弄虚作假、缺少或不完整的,申报材料无效。
2.项目获立项后,在2022年经费下拨前签订项目合同。
3.安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项目资金要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依法依规按项目合同的约定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及时反馈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媛
地址:行政楼214
联系电话:020-61647521
科研院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