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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成果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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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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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NSFC)的统一安排,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填报工作已经开始,为顺利完成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撰写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附件1的要求,认真撰写《报告》。

2、《报告》中的摘要包括项目摘要和结题摘要两部分其中项目摘要的内容从计划书中自动生成,结题摘要须以深入浅出的语言简明扼要地概括出项目的精华,如背景、方向、主要内容、重要结果、关键数据及其科学意义等。

3、《报告》正文分为两个部分:结题部分和成果部分。请按照附件1中的正文提纲填写。

4、撰写《报告》时,应在“研究成果”页面收集本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不得将待发表或未标注本项目资助的论文列入《报告》;不得将非本人(或参与者)所取得的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成果列入《报告》;不得直接复制学位论文内容作为《报告》内容。

5、项目资金决算表请参照附件2填报。除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填报定额补助式决算表。

6资金决算表中的累计支出数为截止到20171231日的数据。2014年及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填报决算时,需要进行新旧科目衔接。详见附件2

二、审核及提交流程

1、请首先完成财务决算工作。打印封面、资金决算表、决算说明书、签字及审核意见表,到财务处审核盖章(包括负责人签章),建议准备4份。附属医院人员需携带医院财务处打印的经费支出明细表。

2、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需提供对方财务处审核盖章后的经费决算表,一并交财务处审核。

3、请完成财务决算审核盖章后,再在ISIS系统中提交《报告》。

4、《报告》经学校审核通过(系统显示“等待基金委接受纸质”)后,打印最终版PDF文件(双面打印、注:不需打印附件),置换财务处盖章的页面后装订。

5、项目负责人将《报告》交至本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务必保证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

6、各二级单位收齐后,将《报告》一式两份交至科技处,同时提交院系结题项目清单(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不在清单中的材料不予接收,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7、科研管理部门印章、依托单位公章由科技处统一办理,项目负责人不用单独办理。

三、时间节点

1、财务处决算审核开始时间:2018年1月8日,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

2、各二级单位在2018年1月17日下班前报送全部材料。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由院系自行确定。

四、其他事项

1、结余经费不宜超过10%。若结余经费超过30%,请在决算说明书中说明原因。

2、准予结题后,NSFC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项目负责人务必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3、未按时完成项目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2018年国基金项目,不予提取项目绩效。并记入个人及所在院系的信用记录。

4、ISIS系统操作问题可查阅附件3。


附件1: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说明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2017版)

附件3:结题成果报告填写操作说明


(联系人:辜承慰,电话:61648495,18664873828)


                            科技处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