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NSFC)的统一安排,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填报工作已经开始,为顺利完成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注意事项
(一)整体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结题报告填报说明(2021版)》(附件1)等相关要求与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报告》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报告》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二)研究成果目录和研究成果统计数据表:
1、填报研究成果,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2、请认真填写“研究成果统计数据表”,数据应与“研究成果目录”中一致,不得漏填。
(三)项目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填写及审核:
1、项目资金决算表请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2021年12月)》(附件2)要求进行编制,决算支出数据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2、校本部项目负责人:请登录财务处网页“经费查询”,查询项目支出内容(操作指南见财务处通知:http://portal.smu.edu.cn/cwc/info/1043/1058.htm),自行打印好收支明细及科目明细清单,填写项目决算表(附件3)及决算说明书(附件4),以学院为单位,到财务处进行决算审核,并在资金决算表及决算说明书上加盖财务部门公章(审核时请提供财务开支代码,带上打印好的明细清单,所有材料请准备一式3份);
3、附属医院项目负责人:项目决算表及决算说明书请由本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并盖章,具体要求同校本部;
4、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需提供合作单位财务处审核盖章的项目决算表及决算说明书,一并交财务处审核;
5、经费决算中,部分经费科目超支,可按学校规定进行调整,并将《科技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及《科技经费预算调整论证表》(附件5)电子扫描版作为附件上传到系统(纸质版请准备一式三份,一份交财务,一份科研院存档,一份自留);
请注意新旧科目衔接:
项目决算表科目衔接
旧表科目 |
旧表对应新表科目 |
新表科目 |
1、设备费 |
1、设备费 |
1、设备费 |
(1)设备购置费 |
其中:设备购置费 |
其中:设备购置费 |
(2)设备试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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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费 |
(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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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务费 |
2、材料费 |
2、业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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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测试化验加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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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燃料动力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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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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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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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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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劳务费 |
3、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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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专家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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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在线填写
1、请务必完成财务决算审核盖章后,按系统指引撰写《报告》;
2、提交报告时,请按要求将论文、专利、奖励、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经费决算表及决算说明书电子扫描版(合并为一个PDF,统一命名为“项目决算表及决算说明书”)及预算调整申请表及论证表电子扫描版(合并为一个PDF,统一命名为“经费预算调整材料”)等作为附件上传。
(五)《报告》审核
请各二级单位科管人员认真审核本单的结题报告,如填写有问题,请及时退回并通知修改。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及时留意提交状态,如出现“退回修改”,请根据修改要求进行修改;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
(六)提交《报告》纸质版
1、《报告》经学校审核通过(系统显示“等待基金委接受纸质”)后,请项目负责人从系统中导出最终版PDF文件并打印签字,一式两份(打印要求:A4双面打印、左侧两颗钉装订,不需要胶装,附件材料不需要打印装订);
2、请项目负责人将《报告》交至本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务必保证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各二级单位收齐后,将《报告》一式两份交至科研院,同时提交二级单位结题项目清单(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不在清单中的材料不予接收,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3、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及依托单位公章均由科研院统一办理,项目负责人无需单独办理。
三、时间安排
(一)财务处决算审核开始时间:2022年1月12日—14日,财务决算工作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进行,请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13日交至学院科研办;
(二)各二级单位请务必在2022年2月10日前完成本单位的电子版结题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具体提交截止时间由二级单位自行确定。
四、其他事项
1、准予结题后,NSFC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项目负责人务必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未按时完成项目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2022年国基金项目,不予提取项目绩效。并记入个人及所在院系的信用记录。
3、ISIS系统操作问题可查阅附件6。
附件:
1、结题报告填报说明(2021版)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2021年12月)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模板)
4、决算说明书(模板)
5、科技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及论证表(模板)
6、结题成果报告填写操作说明
7、2021年结题项目清单
科研院
2022年1月11日
(联系人:胡友坤,电话:61648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