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校内评审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7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安排,我校是广东省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单位,学校现在对该类项目的校内评审工作和时间安排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项项目评审事项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立项指标数下放至各二级单位(附件1),由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的项目评选。项目申报指标分配方案按照省科技厅的指标分配公式进行换算,即N=0.144X(其中N为四舍五入后各单位申报指标总数,X为各单位2014-2016年国家自然基金青年项目和省自然基金博士启动项目的立项总数,0.144为按省科技厅计算公式折算后的分配系数)。其中,单位立项指标数≥4的,需有30%以上的指标用于新入职人员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纵向协同项目申报原则:
1、支持对象:2016年申报国家基金青年项目中未获得立项的项目,且国家基金项目专家评审意见必须有一个(含)以上的同意资助或优先资助;
2、项目申请人有一篇SCI影响因子3分以上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其中中医、护理等影响因子较低的学科可适当降低要求;
3、项目申请人年龄要求与2016年国家基金青年项目申请条件一致;
4、申报书填报(附件2):研究方向与2016年国家基金青年项目一致,且绩效产出指标不得低于国家基金青年项目绩效产出指标的1/3;
5、如获纵向协同项目立项,需申报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6、评审工作由各二级单位组织,不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
7、各二级单位评审立项项目在2017年国家基金项目的立项情况将作为2018年省自然基金纵向协同项目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11月14日上午11:00前,各项目负责人纵向协同项目的电子版材料报送教研办参加遴选。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的评选工作,积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每个项目的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评审结果将依据评审专家的打分进行排序。
重点类项目(包括研究团队、重点项目和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的校内遴选工作仍由学校统一组织。
二、申报时间安排
(一)非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1、11月14日上午11:00前,各项目负责人将重点类项目(包括研究团队、重点项目和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的电子版材料报送教研办参加全校遴选。
2、11月21日上午11:00前,各项目申请人确定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并在系统上填写(暂不提交),下载并打印2份签章页(有“草稿”字样),项目组成员签字,如有合作单位需盖好合作单位公章和合作协议,由各二级单位审核汇总后交至学校科技处。
3、11月25日上午11:00前,项目申请人扫描返回的签字盖章页并上传至申报系统中,完成项目申请网上提交。
4、11月27日上午11:00前,各二级单位完成项目形式审查并提交至学校科技处。
填写过程中请务必严格按照《申请人网上申报操作指引》(附件4),并参照《形式审查常见问题》(附件5)进行填写。省基金办将对申报书进行网上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返回修改,不能参加项目评审。
申请人于12月10日后开始下载打印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的申报书,12月16日上午11:00前,各二级单位报送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至学校科技处(需核对申报书首页顺序号以及每页水印号无误)。
(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11月14日上午11:00前,各项目负责人将博士启动的电子版材料报送学院教研办参加院内遴选。11月21日17:00前,各单位报送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评选的过程书面说明和评审结果(即所有申报项目的评审结果排序表,不仅限于申报指标内的项目)的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学校科技处(附件3)。科技处将依据各单位评选结果的排序情况公示后报送科技厅。
附件:
1、博士科研启动项目指标分配方案
2、项目申请书
3、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评审情况表
4、申请人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5、形式审查常见问题
6、杰出青年项目专家推荐函
科技处
2016年11月9日
(联系人:陈金源,电话:6278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