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国家基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国家基金是我校基础研究经费的主要来源,在提升我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学科发展、培育科研人才队伍等方面均起到了重要作用。由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于2019年1月才正式下发,为不影响学校国家基金申报工作的总体进度,更好地完成国家基金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我校2019年度国家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2019年申报新变化
(一)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 2019年科研诚信承诺书将列入基金申请书,申请人与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需签署承诺后方可提交。请各申请人务必恪守学术道德及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及准则。
(二)从2019年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申请时,不再需要提供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推荐意见;在站博士后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时,不再需要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
(三)除特别要求的项目外,2019年国家基金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由10篇减少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数目由原来不设上限改为10篇以内。列出的代表性论著,必须严格按照作者顺序,列出所有作者姓名,否则在评审时将一律按违反学术诚信处理。
(四)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分为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合4类,申请人在填写重点项目或试点学科面上项目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基金委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科学部 |
一级申请代码 |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
数理科学部 |
A04 |
物理学I |
化学科学部 |
B01、B02、B03、B04、B05、B06、B07、 B08 |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
生命科学部 |
C07 |
细胞生物学 |
地球科学部 |
D05 |
大气科学 |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
E01、E06 |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
信息科学部 |
F04、F05 |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
管理科学部 |
G03 |
经济科学 |
医学科学部 |
H16 |
肿瘤学 |
(五)自2019年起,不再设立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两年期资助项目;自2020年起,不再设立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
(六)有关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其他科技人才计划的统筹协调要求,将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另行通告。
(七)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等。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请广大申请人予以关注。
二、申请说明
(一)项目申请接收
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报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本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各申请人务必准确填写或完善个人信息及所在二级单位信息。
(三)申请人事项
1.2019年国家基金申请变化较大,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三、学校申报安排
(一)学校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2019年度国家基金的组织申报工作,加强组织管理,做好本单位的申报动员工作,按照学校党委要求,积极寻找申报增量,严抓申报质量关,力争完成申报数量与立项数量任务指标。在申报国家基金期间,各二级单位要做好申报的保障服务工作,在人财物等各方面予以支持,特别是在时间上要予以申请人重点保障,各附属医院需落实至少10天的科研假期,用于申请书写作。
2.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术道德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学术风气。
3.为提高申请书质量,科技处将继续推行“帮扶计划”,组织被帮扶人员和帮扶专家对申请书进行一对一的指导,以帮助申请人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充实、完善。请参加帮扶计划的人员遵守“帮扶计划”进度安排,科技处将由专人定时进行随访。
4.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2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以版本号为准)。任何类别的项目电子版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部分项目类型有如下的特殊要求:
①本年度的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行无纸化申报,但学校为确保项目申报书形式审查质量,仍然要求提交申请书原件2份。
5.各项目申请人务必严格遵守基金申报时间安排,在本单位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将最终版的申请材料(包括在线提交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等)交到所属的二级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2)需本人亲自签名。
6.项目负责人请于2019年2月18日上午11点前将纸质申请书、经各申请人签名确认的形式审查明细表统一交到教研办,每份形式审查明细表必须加盖二级单位的公章,过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时间安排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3)。
7.鉴于近年来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填写中出现的问题,科技处撰写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附件4)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申请人资格和附件要求明细表”(附件5),请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前仔细阅读,确保申请书填写规范。同时,为便于申请人员更好地了解申请书的评审要点,明确评审的重要评价指标,请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中重点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会议评审意见表(试行)》(附件6)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行评议意见表》(附件7);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2018年度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2019年度不能申请同类型科学基金项目,但可以申请其他类型的项目。
2.已经连续2年(本次指2017年度和2018年度)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2019年将暂停1年面上项目申请资格。除面上项目之外的其他类型项目仍可正常申报。
3.2019年度将继续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严格按《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部门咨询。
4. 对于试点无纸化申请的基金项目,项目申请人如需提供不适宜评审其项目申请的评审专家名单,请直接邮寄至相关科学部的综合处,在信封上注明申请代码1和接收编号(电子申请书PDF版本封面右上角显示),信封内附正式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的PDF版申请书首页和本人签字的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项目申请的评审专家名单。
(三)关于非直属附属医院人员申报的问题
1.2019年学校继续推行“非直属附属医院帮扶计划”,请参加“帮扶计划”的非直属附属医院严格按照“帮扶计划”的规范和要求,监督和引导本单位被帮扶人员高质量地完成申报书撰写。
2.对于非直属附属医院获批准的项目,学校将严格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规定》将研究经费拨付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并优先提供技术支持和实验场地及设备的使用。
3.为更好地审核非直属附属医院的申请书,避免形式审查不通过,非直属附属医院请于2019年2月18日(快递到达时间,而非邮寄时间)上报纸质申请书。
(四)其他
由于2019年度《指南》没有正式公布,因此正式通知暂未下发。待《指南》正式公布后,如本预通知有与《指南》要求不一致情况出现,科技处将下发正式通知并进行更正说明,如与《指南》要求一致,将不再下发正式通知,以预通知为准。
附件:
1.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汇总表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3.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申请人资格和附件要求明细表
6.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会议评审意见表(试行)
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行评议意见表
8. 申请书模板-报告正文
9. 相关文件模板
科技处
2018年12月20日
(联系人:辜承慰、赵镇,电话:61648495、61648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