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委托组织单位开展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穗科创字[2017]87号)和“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创规字[2017]3号)”要求,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与终止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分为市科技局组织验收和学校组织验收。财政资金支持额度50万元(不含)以下、前期资助的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本期结项清单见附件)委托学校开展验收工作。其余项目按照合同到期时间网上提交材料,学校审核后提交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组织项目结项。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南方医科大学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南方医科大学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等要求,督促项目负责人到期按要求提交验收申请,并审查项目结项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尽快提交到学校科技处审核;若有确实无法按期完成合同规定指标而需延期的、变更项目承担单位相关信息(含合作单位变更、合作单位经费变更)、主要承担人(项目前3名成员)等重大变更,必须项目合同到期前3个月提交变更申请;一般变更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上述管理办法执行并报市科技局备案,经费开支如预计可能超出预算额度的请按照要求提前提交变更申请,以免影响项目顺利结项。以上申请均需在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
二、2017年开始,市科技局对市科技计划项目开展提交科技报告的试点工作,各单位对到期项目,应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交科技报告收录证书。项目负责人要提前在“广州市科技报告成交系统”提交科技报告并取得科技报告收录证书(见附件),该证书作为验收材料一并提交。
三、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含市科技局组织和学校组织项目)需提交一套验收材料(市科技局盖章版验收证书和验收证明材料)给科技处存档。各单位应督促项目负责人在明确项目验收结论后1个月内按专家验收意见完善材料,并进行科技成果登记(见附件),拿到成果预登记号后通过各单位科管老师提交学校科技处。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市科技局或学校科技处将通知整改,承担单位在接到通知6个月内,应督促项目负责人完善相关材料,重新提交材料进行验收。第二次验收仍未通过的项目,终止合同,填写审计附表(见附件),按合同终止程序办理。
四、学校组织验收的项目,学校科技处将按照市科技局的要求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开,市科技局审定后在委网站公开。
五、学校验收时间安排:
所有项目到期后应立即网上提交材料审核,到期后20天内提交纸质材料。如:
1、2019年10月30日到期的项目,10月20日网上提交材料,二级单位进行审核, 11月20日前提交纸质材料。
2、2019年12月31日到期的项目,12月20日网上提交材料,二级单位进行审核。2019年1月20日前提交纸质材料。
3、2020年3月31日到期的项目,3月20日网上提交材料,二级单位进行审核。4月20日前提交纸质材料。
……
请各单位按时督促项目到期的项目负责人尽快进行网上填报并认真审核提交,通过学校审核后50万以下的项目,各单位统一提交纸质验收材料(含验收意见初稿)一式五份及电子版验收意见初稿,50万(含)以上的项目需提交纸质验收材料一式六份,具体要求参见附件。
五、注意点
1.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研读《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科技项目严格按照合同书起止时间和要求完成,合同到期至项目顺利结项前经费不能继续开支。50万元以下项目的经费决算表(用系统所附模板)和项目开支明细需财务盖章后扫描上传,并附上万元的凭证和发票,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项目需要委托会计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3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市科技局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
2. 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相关程序已基本完善,项目的变更、结项、终止等都需要在系统提交。
3. 请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提交结项的项目进行跟踪,了解项目结项情况,及时与科技处保持沟通。
4. 请严格按照附件4要求做附件材料的封面。
5. 请各单位核查需要结项项目清单,有遗漏或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附件:1、至2020.4.30市科技需结项项目清单(请各单位核查)
2、广州市科技报告新版本呈交系统用户使用手册(项目负责人版)
3、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指引
4、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项提供纸质材料要求
5、审计附表模板(300万以上及申请终止项目填写)
6、科技项目“××”专项资金审计报告(前期资助项目)模板(171129)
科技处
2019年7月17日
(联系人:刘畅、许宏,联系电话:648440、648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