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地方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粤科函基字〔2017〕388号)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81号)有关精神,为做好我校广东省地方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方式、方向及强度
本次征集的专项资金项目经推荐、汇总审核后,择优纳入3年滚动规划(入库);项目实施周期为1~3年,实施周期超过1年的项目,需填报各年度阶段性目标。2017~2019年度将根据每年度预算从已入库项目中择优遴选项目纳入当年度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出库)。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未申报或已申报但未获得该专项资金支持的申报单位。支持方式均采用直接补助方式,单一项目资金将根据年度预算情况一次性拨付(滚动支持的除外)。
地方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依托大学、科研院所建立的广东省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考评等级为合格,不含深圳市)的提质增效,以及滚动支持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名称填报格式统一为“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或“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
支持强度:2017年度考评等级为合格的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申报项目的支持强度为每项70万元;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项目的支持强度为每项900万元,每年支持300万元,连续3年滚动支持。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请各实验室主任按附表(模板见附件1)要求填报项目信息,申报材料(一式3份)由各二级单位审核推荐后,于3月30日前连同项目推荐汇总表(模板见附件2)及项目推荐说明(提纲见附件3)统一汇总报送科技处。
附件:1.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模板)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模板)
3.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推荐说明提纲)
科技处
2017年3月27日
(联系人:陈金源;联系电话:6278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