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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9年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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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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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科技局发布的“关于开展2019年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市科技局现已组织开展2019年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2019年中期检查项目清单(附件12)进行。

2、各项目承担单位按市科技局通知要求组织自查,并注意每个专家组由3名专家组成(其中财务专家1),同一级法人单位仅能邀请1名专家(高校项目回避原则如下:综合性部门的专家对本校全部项目回避,综合部门的项目本校专家全部回避,其余回避至二级学院),技术专家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财务专家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由1名技术专家作为专家组组长。专项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3、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国家及省重点实验室)请各二级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填报中期检查材料并组织自查。

4、学校时间安排:

网上填报时间:

项目承担单位在系统填报并完成审核,第一批项目自查报告的受理系统已经开通,提交时间为411日下午4:30点前第二批项目自查报告的受理时间将于419日上午9点开通,第二批项目提交时间为59日下午4:30点前。

抽查:

1)市科技局对自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纳入抽查范围或直接确定为限期整改第一批抽查项目清单在425日前确认,第二批抽查项目清单在524日前确认

2)市科技局结合项目自查情况,委托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组织专家采用材料审查或现场检查方式开展抽查,具体安排留意短信或邮件通知

3)今年中期检查在自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请各单位按系统提供的操作指引进行填报,纸质材料转换为电子版上传的,统一采用PDF文件格式

4)纳入抽查项目准备纸质材料。项目承担单位在系统打印《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表》(A4双面打印,数量以通知为准),并附自查专家意见表(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在专家审查时提供


科技处

                                      201941

(联系人:刘畅,许宏 联系电话:648440648169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9年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创规字〔20173)的有关规定,结合近期中央和省、市相关要求,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2019年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的确定

  2019年中期检查针对在研的事前资助项目,按以下原则确定检查项目范围:

  1. 合同执行期不满1年或2019年内将到期验收的项目不检查;实施期3年以下且不涉及分期拨付经费的项目不检查;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且不涉及分期拨付经费的项目不检查

  2. 涉及中期检查后拨付经费的项目纳入检查范围;实施期3年或以上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纳入检查范围;执行过程发现异常项目纳入检查范围

  二、检查项目及批次

  根据以上原则,本年度检查项目共计1149项,根据合同执行周期分2个批次进行检查:

  第一批次为合同实施期从11日至41日开始的项目,检查的数据采样时间为2019331,共计687(见附件1)

  第二批次为合同实施期从42日及之后开始的项目,检查的数据采样时间为2019430,共计462(见附件2)

  三、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以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为依据,检查项目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合同规定指标完成情况、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等。

  四、检查方式和流程

  以项目承担单位自查为主,市科技局在项目承担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抽查,采用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两种抽查方式。

  ()自查

  1.项目组织单位、项目承担单位登录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gzsi.gov.cn)访问首页文件公告栏目,或登录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简称系统)访问首页的通知公告栏目,查阅《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9年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文件,明确工作要求。

  2.项目承担单位自行聘请专家对照项目合同书、当前完成情况对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自查结论有通过限期整改两种。原则上每个专家组由3名专家组成(其中财务专家1),同一级法人单位仅能邀请1名专家(高校项目回避原则如下:综合性部门的专家对本校全部项目回避,综合部门的项目本校专家全部回避,其余回避至二级学院)技术专家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财务专家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由1名技术专家作为专家组组长。专项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3.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登录系统,按操作指引填写《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提交至项目组织单位的截止时间第一批项目为417日,第二批项目为515日。

  4.项目组织单位在系统审核材料,不通过的退回项目承担单位修改后提交至市科技局,第一批项目提交的截止时间为418日,第二批项目提交的截止时间为516日。

  5.市科技局对自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纳入抽查范围或直接确定为限期整改第一批抽查项目清单在424日前确认,第二批抽查项目清单在523日前确认

  ()抽查

  1.市科技局结合项目自查情况,委托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组织专家采用材料审查或现场检查方式开展抽查。收到抽查通知的项目承担单位备齐相关纸质材料,在专家审查时提供,具体安排留意短信或邮件通知

  2.评审中心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检查,其中纳入现场检查的,由专家组以查阅材料、问题质询、考察现场等形式审查并形成结论,项目承担单位需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现场检查的配合工作。两批项目抽查工作将在614日前全部完成。

  ()抽查结果公开

  市科技局根据自查、抽查专家意见确认通过限期整改项目,在市科技局网站公开,619日前完成。

  ()限期整改

  1.公开结果为限期整改的项目承担单位需在3个月内(以在市科技局网站公开检查结果的日期起计)完成整改,并通过系统按规定格式要求提交整改报告

  2.市科技局组织专家重新进行检查,项目整改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复查的配合工作。整改复查工作在1014日前完成。

  3.整改结束后,市科技局根据整改结果确认通过不通过项目,并在市科技局网站公开,1021日前完成。

  五、检查结果运用

  结论为通过的项目继续执行合同,分期拨付经费的按规定下达经费。复查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按规定办理合同终止。

  六、材料报送

  今年中期检查在自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抽查阶段需提供纸质材料以备专家审查。

  ()自查阶段系统填报

  1.请各单位按系统提供的操作指引进行填报,纸质材料转换为电子版上传的,统一采用PDF文件格式

  2.项目承担单位在系统填报的截止时间第一批项目为41717:00,第二批项目为51517:00

  3.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提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批项目为41817:00,第二批项目为51617:00

  ()抽查阶段纸质材料准备

  1.纳入抽查项目准备纸质材料。项目承担单位在系统打印《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表》(A4双面打印,数量以通知为准),并附自查专家意见表(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在专家审查时提供

  2.“限期整改项目准备纸质材料。项目承担单位接复查通知后,按规定的格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将整改纸质材料提供给专家审查。

  ()检查机构和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检查机构: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广州市连新路471),电话:83322975

  2.系统技术支持: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电话:83124014400-675-1236

 

 附件:12019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清单(第一批).pdf

     22019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清单(第二批).pdf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329

  (联系人:朱继团、夏万志,电话:8312403983124036)